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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法治利剑,“扫”出郎朗乾坤

2021-12-03

  (文/王俐然)2021年1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主持召开会议,总结三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审议相关文件。会议强调,专项斗争即将圆满收官,常态化扫黑除恶任重道远,要以有黑必扫、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和顽强定力,持续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从2018年1月至今,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全面胜利。三年以来,人民法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亮法治利剑,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对黑恶犯罪“打准、打狠、打深、打透”。

  人民法院通过优化力量配置,加快审判节奏,缩短审判周期,持续加大大要案攻坚力度,依法审结了包括云南孙小果案、湖南“操场埋尸案”、高福新案等一批涉黑恶案件,如期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犯罪分子依法受到法律严惩,极大地震慑了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扫黑除恶尽管取得了很大成效,但绝不能掉以轻心。涉黑涉恶问题是复杂的社会问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既要抓专项整治,又要抓长效常治。认真贯彻全面依法治国部署要求,完善专项斗争法律政策保障,将法治精神贯彻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这也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编辑: 杨骁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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