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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理宾川:一男子不服交警处罚 发微博诋毁交警被拘留

2020-08-06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 ( 通讯员 丁曼娇 黎薇 赵保通 项载宾)近日,在云南大理宾川县,一男子驾驶摩托车违法被交警查处,因不服交警处罚的他在网上发微博诋毁交警,结果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8日的处罚。
  
  7月31日,新浪微博网民“@紫气东来”在微博中发帖称“宾川交警乱开罚单,拦路抢劫”,恶意诋毁抹黑人民警察形象,对公安机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宾川县公安局立即对发帖内容展开核查。
  
  经查,7月30日下午,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佛都路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过程中,一男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三人乘骑)从佛都路段逆向行驶至世纪广场路方向,民警随即将摩托车拦截检查。民警发现,该摩托车驾驶人涉嫌逆向行驶、未戴安全头盔、穿拖鞋和超载共四项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四项违法行为作出总共罚款550元的处罚决定,其机动车驾驶证记7分。
  
  然而,这名男子却对执勤民警作出的处罚心存不满,在现场恶意辱骂民警,并扬言要进行投诉。当晚9时许,该男子用微博名为“@紫气东来”的网民在微博上发帖“宾川交警乱开罚单,拦路抢劫”,并附一张执法民警照片,该信息损害了人民警察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7月31日,经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调查,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对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四项违法行为的处罚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乱开罚单的行为。当天,宾川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将微博名为“@紫气东来”的网民、被大队处罚的男子查获。经核查,其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且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删除了微博内容。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民警提示:对公安交警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选择多种渠道进行反映或投诉,切莫冲动,在网上乱发表言论,因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恶意造谣,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同时,交警提醒,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每个交通参与者的义务,文明礼让交通更显个人文明品质素养,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请拒绝交通违法,安全文明出行。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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