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心存侥幸,未经空管部门批准,擅自在通州区行政区域内进行无人机航拍,被群众发现举报。通州警方立即赶到现场,锁定“黑飞”人员,后对其依法给予了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据悉,这是通州区第一起因无人机“黑飞”被行政拘留的治安案件。
10月31日,通州公安分局新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看到有人操控无人机在运河商务区上方低空飞行。接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开展工作。到现场后,民警立即开展走访调查,通过调取监控,询问报警人,最终查找到了“黑飞”人员周某。
经询问,周某承认其在明知该地点属于首都机场净空区域范围的情况下,仍抱有侥幸心理,未向空管部门申请和报备,擅自使用无人机进行航拍。目前,周某已被通州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在此,通州警方提示广大市民和群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广大“无人机”使用者,切莫有侥幸心理,置公共安全于不顾,请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黑飞”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防止因无人机“黑飞”扰乱生产、生活秩序甚至影响航班正常起降,造成严重影响,通州警方将持续加大对无人机航空器的管理力度,对于未经空域审批擅自开展飞行活动的,通州警方将依法予以查处。
[编辑: 杨骁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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