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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 百色 黔西南州建立珠江源南盘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机制

2020-09-17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讯 (通讯员 王骄)“ 正值举国上下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两山’理念掀起热潮之际,滇、黔、桂有关法院和部门领导齐聚一堂,共商司法协作大计,共建南盘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机制,我认为非常及时,意义重大。”9月15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学红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召开的珠江源南盘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会议上这样说。
  
  会上,袁学红代表曲靖中院与百色中院、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订了《南盘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共同建立常态化协作体系,推进三省(区)环境资源审判的协同化,形成生态共建、环境共保的司法合力。
  
  “曲靖法院以打击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为工作重点,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会上,袁学红就曲靖法院推进环境资源审判的主要做法作了介绍。
  
  推进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起步早。曲靖法院主动融入国家生态保护战略,早在2009年,曲靖法院率先在有大型铅锌矿厂的会泽县试点设立环保合议庭,在辖有花山工业园区的沾益区设立环保合议庭;2012年,在煤炭资源丰富、煤矿企业众多的富源县设立了环境保护审判庭。曲靖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于2011年2月正式成立,实行三审合一的综合审判模式。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效果好。2018年至2020年3月,曲靖两级法院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95件;审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5件,对被破坏的13.92亩林地宣判补植复绿。2020年1-6月,环境损害公益诉讼结案标的共计740余万元,拟用于修复被损害的环境。
  
  环境保护司法与执法联动机制运行好。2019年,曲靖中院推动出台了曲靖市《关于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并与11家单位联合发文建立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与执法联动机制。2020年6月,在珠江源头挂牌成立了环境保护教育示范基地,组织二十多家单位召开执法与司法协作座谈会,形成党委支持、政府各行政部门密切合作、司法机关强力保障的环境保护格局。
  
  生态环境保护氛围营造好。坚持在“世界环境日”联合各相关单位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法制宣传活动,走访排污企业、与排污企业管理层座谈,通过讲座、以案说法等方式,着重对重点排污单位进行环保法治宣传,选取典型案例组织代表委员、学生等群体旁听庭审,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珠江是我国第三长河流,积极开展跨区域协作,形成流域内各级审判机关协作治理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着力防范流域生态环境风险,争取从最高法院乃至国家层面构建维护珠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机制。”就做好下步工作,加强珠江源南盘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袁学红提出三点倡议,即:
  
  凝聚协作共识。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两山”理念为契机,深刻认识环境资源保护跨区域协作的重要意义。
  
  完善协作机制。搭建珠江流域区域司法协作平台,逐步推动建立跨区域协作的领导制度、会议制度、会商制度、信息共享制度,探索建立生态损害赔偿诉讼专项基金、生态损害禁止令、环境损害修复机制、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等制度机制。
  
  提升协作能力。建立南盘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整合人才资源,实现专家共享,发挥专业优势,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队伍。
  
  曲靖中院审判委员会专委付卫红,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杨美琼,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武韶岗,罗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坤参加了会议。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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