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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0年借贷案件执行“一波三折”云南曲靖中院昆明强制腾房

2020-11-07 来源:快报网
  快报网讯 (通讯员 蒋应娟)“410住户,我们是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今天我们来依法执行公务,请开门!”这是11月5日,曲靖中院对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一处住宅进行强制腾房中的一幕。
  
  多次喊话均无人应答,执行干警当即找来开锁公司,进门后发现除了灯具、窗帘、洁具、橱柜等少量物品外,房屋已经基本腾空。
  
  这个案子得从2011年说起,陈某与谢某因民间借贷纠纷,经曲靖中院一审,云南省高院二审,判决谢某偿还陈某本金加利息166万余元。因谢某迟迟未履行生效判决,陈某于2011年12月向曲靖中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不具备执行条件,案件一直未得到执行。
  
  2015年,曲靖中院查询到谢某在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有一处住房,随后对该房进行了查封。
  
  2017年,因谢某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决定对涉案房屋进行司法拍卖。经网络公开司法拍卖,该房于2018年拍卖成交。买受人交纳完拍卖款后,谢某拒不搬出房屋。法院张贴腾房公告,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腾出房屋,谢某也置之不理。同年12月,谢某为了留住该房屋,自愿与申请执行人陈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承诺在2019年1月4日至4月15日分3期偿还所欠款项,若不按期还款,将房屋再次启动拍卖程序来保障债权实现。同时,谢某与买受人协商,自愿补偿给买受人52万元,之后买受人向法院申请撤销房屋拍卖。
  
  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谢某再次爽约。2019年3月,陈某再次申请恢复执行。法院向谢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缴款通知书、财产申报等相关文书。
  
  “给我点筹款时间,我一定会把案款履行得清清楚楚。”然而,这依然是谢某的缓兵之计。法院通知谢某将对查封的房屋进行拍卖,在选取评估机构时,谢某多次以自己生病,不在家,在西藏、在北京等地,多次推脱不到场。曲靖中院请监察人员现场监督,采用摇号方式选取了评估机构。今年3月19日,该套房屋进行了第二次司法拍卖。
  
  5月23日,房屋再次拍卖成交。曲靖中院向谢某送达了腾房公告,责令其于8月31日前腾让搬出房屋。但谢某依然无视公告,一直居住在已被拍卖的房屋里。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曲靖中院决定于11月5号进行强制腾房,于是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由于灯具、窗帘、洁具、橱柜等物品不在评估范围,在监察机关、新闻媒体、物业工作人员的监督见证下,执行干警配合公证机关对屋内剩余物品进行了拍照、公证。换锁后,执行干警把该套房屋正式移交给了新的买受人。
  
  据介绍,法院将按照法律程序,将房屋拍卖所得款项在扣除拍卖费、评估费等款项后将用来偿还谢某的欠款的本金和利息。同时要求谢某对不在评估范围内的物品进行处理,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处理,便视为谢某自愿放弃,法院将对其自行拆除或处理。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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