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辖区治安环境,严防非法烟花爆竹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努力为北京城市副中心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通州警方按照“广宣传、严打击、追源头、堵输入”原则,主动出击、严查严惩各类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近日,通州警方连续查处两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行政拘留2人,收缴各类非法烟花爆竹 47箱,共计501公斤。
案例一
11月11日,通州公安分局漷县派出所接线索举报称,在辖区内有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接到举报后,漷县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工作。11月16日16时许,民警在辖区某村锁定了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地点,并当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15箱。经称重,共计200公斤。随后,民警将违法嫌疑人曹某(女,42岁)传唤至公安机关。经工作,曹某如实交代了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当日,曹某被通州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二
11月17日15时许,通州公安分局胡各庄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获悉线索,台湖镇某村一居民在家中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获此线索后,胡各庄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工作。随后,民警在刘某(女,32岁)家中查获各类烟花爆竹32箱。经称重,共计301公斤。经审查,刘某如实交代了其在家中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当日,刘某被通州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自觉抵制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做到不买卖、不燃放、不储存,并积极举报此类违法行为,消除身边安全隐患,共同维护副中心良好环境。与此同时,针对各类非法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编辑: 杨骁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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