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群体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在第八个12·4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北京三中院组宣处干警李海龙同志应邀赴北大附中实验学校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在雄壮的国歌声和庄严的升国旗仪式结束后,由北京大学统一组织的宪法晨读活动在北大附中实验学校正式开始。全校初一、初二年级1200余名师生人手一本宪法读本,屏气凝神,肃穆站立。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全体师生在李海龙同志的带领下,集体诵读了《宪法》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节选内容。学生们用一句句铿锵有力的话语,一字字掷地有声的童音,感受着宪法的庄严,传达着对宪法的尊崇。大家的神情认真严肃,声音整齐洪亮,朗朗的诵读声响彻整个校园。诵读结束后,李海龙同志向同学们发出号召,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爱国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接着,李海龙同志来到北大附中实验学校初二17班,参加正在这里举行的京法巡回讲堂“宪法面面观”主题班会。在第一个环节“地位之争”中,同学们在班主任方老师的指导下分别扮演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以“法律家族”聚会的表演形式,展开了对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地位的探讨。活动中,李海龙同志从法律规定、调整范围、制定机关等不同角度,为同学们全面讲解了宪法的法律地位和不同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
在第二个环节“宪法的世界”中,同学们将精心绘制的各种宪法词汇和相关图案贴在胸前,分别扮演起与宪法有关的内容,由李海龙同志一边按照宪法章节类别和顺序将大家排成不同的队列,一边介绍各个宪法词汇的具体含义和各个章节的主要内容,让同学们对宪法的基本情况有了更加直观的了解和认识。
在第三个环节“宪法与公民的关系”中,李海龙同志用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大学案、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等具体宪法事例,结合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各种情况,向同学们讲解了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和公民应尽的各种基本义务,进一步拉近了宪法与同学们的“距离”,让大家明白了宪法对于公民个人的重要性。
最后的“有奖竞答”环节将本次班会推向高潮,面对一个个宪法知识问答,同学们纷纷举手踊跃发言。李海龙同志代表班级向回答正确的同学赠送了《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文本,并针对大家的各种疑问逐一进行了认真讲解。活动结束后,学生代表还为李海龙同志颁发了“最美身边普法人”荣誉证书。
本次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让全校师生深刻理解了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进一步增强了青少年群体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也充分展现了三中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和干警们的良好精神面貌。今后,三中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进一步以实际行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努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编辑: 杨骁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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