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
新征程
您当前位置 :  首页 > 普法

河南省镇平县法院组织开展“3·15”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2025-03-18 来源:快报网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营造安全良好的消费环境,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深入乡村、广场、企业等场所开展“3·15”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送法进乡村

  镇平县法院卢医法庭干警深入卢医镇郭岗村向村民发放印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的宣传单,积极引导群众树立健康理性消费理念,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与维权能力。

  同时,针对村民高度关注的“买到伪劣产品”“虚假宣传”等热点问题,现场为大家答疑解惑,并给老人们讲解不法商家使用鸡蛋、食盐、菜篮等诱骗老年人消费的案例,讲解内容贴近生活,语言通俗易懂,提醒老人们合理消费、科学消费。

送法进企业

  镇平县法院前往镇平县森妮玩具有限公司开展“315”诚信经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卢医法庭庭长唐书振一行人与企业职工、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结合审判工作经验,围绕买卖合同纠纷进行以案释法,就合同签订和履约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作出风险提示,并提出法律上的防范对策和建议。

  企业负责人对法院主动上门提供司法服务表示感谢,并保证一定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积极营造健康的消费环境。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2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社会知晓度,增强了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为促进诚信经营、维护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普法小贴士

消费者如何维权?

  与商家沟通:如果消费者买了有问题的商品,可以选择先与商家协商解决。

  拨打12315投诉电话: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沟通以后,问题得不到解决,可以选择拨打12315投诉电话。

  登录315投诉官方网站反映情况。

  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消费者可以向当地市监部门反映自己遇到的难题。

  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要求商家进行赔偿。

维权相关时间:

  “7日”:产品自出售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

  “15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

  “三包有效期”:“三包”有效期为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商品。(来源: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

[编辑: 本报责编]

免责声明:
        快报网转载的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快报网无关,您若对该稿件有疑议,请与我们联系。

上一篇:福建省云霄法院开展“送法进军营”专题法律讲座

下一篇: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守护消费者权益 法院普法先锋在行动

奋进新征程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