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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罗平法院日结两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2020-11-20 来源:快报网
  快报网讯 (通讯员 李求哲) 2020年11月18日,罗平县人民法院,一天内强制执行两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20分钟拆除堵门墙
  
  罗平县马街镇松毛村委会则勒村的尹某甲、梁某一纸诉状将同村尹某乙起诉至马街法庭。
  
 
  经法庭审查判决:由尹某乙拆除其堵塞在原告尹某甲、梁某家房屋背面大门通往村中主干道上的空心砖等障碍物,恢复尹某甲、梁某家从此房屋背面的大门出入村中主干道的正常通行。
  
  尹某乙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0年8月14日,尹某甲、梁某向马街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2020年11月18日上午10时30分,马街法庭干警与罗平法院执行局干警共十余人到达执行现场。
  
  因承办法官提前与申请人一方做好了工作,申请人准备好工具与人手,在承办法官一声令下后,申请人一方有条不紊的开始拆除空心砖挡墙。
  
 
  10时50分,挡墙拆除完毕,承办法官通过电话通知被执行人尹某乙,在电话中做了工作后,尹某乙向法官承诺不会再堵塞通道。尹某甲、梁某在执行工作笔录上签字后,本案顺利执结。
  
  挖掘机出动,再通排水沟
  
  2019年6月24日,罗平县富乐镇必米村委会大必米村的田某向马街法庭起诉同村李某排除妨害纠纷。
  
 
  经法庭审理判决:由李某清除位于罗平县富乐镇必米村委会大必米村小石桥原被告双方耕种土地所公用排水沟中的填埋物,恢复排水沟原状。
  
  2020年8月26日,马街法庭就与阿岗法庭联合,历时3个小时,清理了障碍物,恢复了排水通畅。
  
  然而之后,李某再次私自堵上了排水沟,田某向马街法庭反映这一情况。法庭干警遂决定与执行局干警相联合,再次强制执行这一起案件。
  
  11月18日下午,执行队伍到达现场后,与被执行人李某联系,但发现李某人不在家电话也联系不上。
  
  随后执行法官要求申请人按照上一次的做法,找来挖掘机,迅速清理障碍物,再次恢复排水通畅。
  
 
  此后,承办法官告知申请人田某,如果被执行人李某此后还要继续堵塞该排水沟,田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照片、录像、录音等资料,一旦证据落实,法院将会以拒执罪对李某进行惩处,于是田某在执行笔录上签字确认,本次强制执行顺利完毕。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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