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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执行“大礼包”云南楚雄市人民法院集中兑现执行款、司法救助金七百万!

2020-12-04 来源:快报网
  快报网讯 12月1日下午,楚雄市人民法院举行2020年下半年执行款和司法救助金集中兑现仪式,为7名申请执行人兑付执行款7009383.15元,为2名困难当事人兑付司法救助金41820元。
  
  数字背后,是楚雄市人民法院聚焦主责主业,坚持立审执兼顾,落实规范执行、善意执行理念,依法打击失信行为的成果体现;是全体执行干警全面落实“规范执行年”和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 落实‘六保’任务” 专项执行行动,兑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也是市法院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从申请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出发,对生活确有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依法进行司法救助的民生关注。
  
  “感谢法官的尽职尽责,让我标的这么大的案件得以顺利终结,是你们的坚持不懈帮我追回了执行款。”本次执行款兑现中标的最高的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申请执行人杨某自2016年开始与楚雄某房地产公司合作,双方往来款项很大,合作期间欠款加上借款共计600万余元。后因该房地产公司未如期归还欠款,经多次催要未果,无奈的杨某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该房地产公司偿还杨某本金利息共计5763904.11元。案件生效后,该房地产公司一直拒不履行偿还义务,杨某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的承办法官在认真分析了案情后,认为本案标的虽大,但此房地产公司有偿还能力。为促进案件执行,承办法官多次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为其讲清楚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失信后果。经法官多次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执行款,案件顺利执结。
  
  在加大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同时,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不能”案件,楚雄市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救助的方式,帮助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贫困申请执行人解决生活上的燃眉之急。
  
  被告胡某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将申请执行人陈某撞伤致残,经楚雄市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由被告胡某赔偿陈某、王某各项经济损失378985元。案件生效后,陈某申请了强制执行,承办案件的法官具体了解了案情后,对双方进行多次调解,但因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未达成和解协议,在将胡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后,胡某亲戚替其缴纳了1万元执行款,经查胡某名下未发现车辆、证券及不动产的登记,承办法官对其存款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依法划扣了胡某账户存款555元转付给陈家美。这起车祸导致两个家庭陷入了生活困境,考虑到胡某暂无经济偿还能力,而陈某伤残后无经济来源、每月还需支付后续疗养费,楚雄市人民法院以司法救助的形式向陈某、王某发放了30000元救助金,给因交通事故陷入困境的家庭又带去了新的希望。
  
  截至11月30日,楚雄市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3951件,执结3398件,执行总标的2.7066亿元。司法救助60件,救助人数91人,总救助金额53.78万元。在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以司法救助的形式充分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体现了法律的温情,增强了司法公信力。
  
  “今天我们发放的执行款和救助金约为700万余元,仅仅是楚雄市人民法院执行标的的冰山一角。”执行法官介绍,全体执行干警正在凝心聚力、全力以赴,抓住年底的有利时机,努力让生效判决变成“真金白银”,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获得感。
  
  楚雄市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供稿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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