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快报网 微信借款要注意什么?朋友在微信上“拍了拍”你:“亲,快点给我转点钱,急用!”你会如何做呢?“江湖救急”or“袖手旁观”。
善良的你通过微信转账给“朋友”,可是到了还款日不仅钱没见到,还惨遭“朋友”拉黑删除,仅有转账、聊天记录的你该如何做呢?
别担心!元谋法院助你维权!近日,元谋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案件回顾:
原告毕某和被告起某因在一起打工认识,2018年7月13日被告以无生活费为由向原告借款500元,原告通过微信转给被告500元。同年7月17日被告又以修理摩托车无钱为由向原告借款700元,原告同样通过微信转给被告700元。
双方约定一个星期内偿还,到期后,被告未按时偿还。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偿还,最后把原告的微信及电话拉黑了。原告便起诉到元谋县人民法院。
元谋法院审理认为:
合法债权受法律保护。本案根据原告提交的双方短信截屏及原告的陈述能够相互印证双方存在借款事实,被告作为借款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约定的期限内予以还款。因此,原告要求被告偿还本金1200元,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起某偿还毕某借款本金1200元。
法官提醒:
微信、支付宝转账因其便捷性,在借款中运用越来越广泛。但是,这种方式存在一定的风险,而取证并非截取聊天记录那么简单,需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所以,一定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
一、哪些可以作为证据材料?
1. 证明对方向你借钱并且你已经将钱借给对方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内容要包括借款金额、利息(如有约定)、借款时间、还款时间等要素。
2. 转账记录。
3. 微信、支付宝收款人身份信息证明。由于微信、支付宝名称可能与借款人真实姓名不一致或者借款人借款后更改微信名、支付宝名等原因导致借款人可能会否认其是借款本人,这就需证明微信、支付宝收款人与借款人是同一人。可以通过截取保存借款人微信、支付宝详细信息,朋友圈照片、动态等方式保存证据。
二、微信借款还要注意:
1.转账前要确认对方身份,可通过电话录音、视频通话、短信等形式核实。
2.网上转账后应及时补借条,借条一定要规范;同时转账附言要写好,应标注转账用途为借款。
3.建议尽量采用传统的借条及银行转账方式进行。
4.大额借款要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对方本人的银行账户,并标注转账用途,之后截图发给对方要求确认。这是随时可以拿出来的简便而有力的证据。尽量不要微信上直接转账,避免对方 以“微信被盗号”“不是本人”等借口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元谋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