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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一家三口两人身带残疾 两级调解维系家庭圆满

2020-09-09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讯 近日,沾益区人民法院花山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
  
  余某某与李某某自由恋爱后于2011年登记结婚,2012年领养了一个孩子。因性格不合,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导致夫妻感情出现裂痕。因裂痕一直未得到修复,余某某遂到花山法庭起诉要求与李某某离婚。在办理立案手续时,法官了解到李某某眼睛存在残疾,所领养的孩子也存在智力缺陷。
  
  鉴于这种特殊的情况,为减少当事人诉累,体现法院对残疾人的人文关怀,承办法官决定先委托双方户口所在地的基层调解委员会对案件进行调解。
  
  基层调解
  
  收到委托调解函后,调解员及时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及其主要亲属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发现双方的家庭矛盾并不深,只是缺乏沟通,双方的关系有缓和的趋势。 调解员及时将这一情况反馈到法庭。
  
  法庭调解
  
  法庭在收到反馈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原被告及其主要亲属,并与基层调解员一起对案件进行调解。法官首先对原被告双方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进行了详细梳理,并征询双方家属的意见,均不同意原被告离婚。李某某系残疾人,领养的孩子也有智力缺陷,一家三口中的两人都身带残疾,组建家庭实属不易,若离婚后,整个家庭就面临支离破碎。通过承办法官和基层调解员近一个小时的悉心劝导,原被告双方最终放下心中芥蒂,自愿和好;双方均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愿意纠正自身存在的错误,加强沟通,不随意争吵;余某某同时表示,会尽心照顾好孩子与丈夫,共同努力克服困难,多打零工增加家庭收入,共同抚养孩子长大成人,珍惜家庭的完整。
  
  法官寄语:到法院起诉离婚的当事人都觉得婚姻生活已经走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但经过调解发现多数都是因为生活中缺乏沟通交流所致。夫妻双方遇到问题,只要做到换位思考,多为对方考虑,及时沟通,很多看起来的大问题都能被化解。两个陌生的人走到一起不容易,家庭的维系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只有夫妻俩同心协力才能把日子过好,让父母家人少操心。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供稿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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