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起买房,紧接着就是看房、选房、签合同、跑手续......这一套下来,瘦个三五斤不是问题。算了算了,这些麻烦事儿统统甩给中介吧,我只管坐等收房!
等等!买房找中介真的就“万事大吉”了吗?
Hi法告诉你,买房也讲究“知己知彼”。既要了解自己能不能购房,又要清楚合同约定的内容。看看下面这位李先生的遭遇你就全明白了。
看文字太累,且听我们一一道来
李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糟心事儿”——自己买房不成,反而成了被告。事情是这样的,李先生想买套北京的房子,可自己没资质,图个省心省事,李先生就找了个中介公司代劳。很快,在中介的撮合下,李先生选好了房子并和房主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同时也和中介公司签订了居间合同及佣金确认书。万万没想到,到了最后一步房屋过户的时候,因为李先生没有购房资格,房屋没法过户。
结果李先生房子没买成,还赔给人家80万定金。现在中介公司来要服务费,李先生一听,气就不打一处来:“我还没找他们算账呢,我知道自己没有购房资质,还不是中介答应说我可以买,现在可倒好,我赔了夫人又折兵,房子没买成,凭啥给他们服务费!”中介公司也急了:“这居间合同、佣金确认书白纸黑字写的我们提供哪些服务,该我们做的我们都做了,合同都说好了哪天付款,现在他不付就是不履行合同,当然要起诉!”
1 房子没买成,可以不支付中介费吗
本案中,房屋虽未成功过户,但李先生仍需支付中介费。原因在于,李先生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居间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中介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应的居间服务,是否办理过户并非本案居间合同约定的内容,不构成李先生拒绝支付中介费用的抗辩事由。李先生称中介公司明知其没有北京市购房资质而向其承诺可以购买北京市的房产,但李先生并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佐证。所以,本案中即便李先生未能成功购房,也不影响其履行《居间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2 怎么知道自己有无购房资质?中介公司称可以“运作”取得资质可信吗?
购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及《居间合同》前,需了解《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8号)、《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1]65号)、《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7]3号)及其他北京市住房限购的相关政策。
对于欠缺购房资质的购房人,切勿听信中介有关可以办理无资质购房服务或借名买房服务的承诺。上述两种交易方式因规避、违反国家出台的房屋限购政策而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即使购房人支付了中介费也无法规避限购政策,铤而走险可能导致“钱房两空”的结果。
HI法 · 提示
购房人在签订《居间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中关于中介方合同义务的约定。对于合同相对方承诺办理的委托事项,应及时留存补充协议、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在中介方违反合同义务时,购房人可以及时主张赔偿责任,减少己方损失。(文/武祎 耿瑞璞)
[编辑: 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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