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快报网讯 当前,国家疫情防控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胜利,各地根据风险等级纷纷有序复工复产。然而,随着最近屡屡爆出“监狱出现确诊病例”、“武汉某女子监狱刑满释放人员携病毒冲破封城返回北京”等一些骇人听闻的消息,将司法行政机关推上了风口浪尖。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在2月28日云南省司法厅“关于疫情防控视频调度会”结束后,随即召开了“宜良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会”。会议由陈副局长主持,赵伟局长、社区矫正科全体工作人员、各司法所负责人参加会议。
赵伟局长在会议上强调到:
一要筑牢思想防线,切忌大意麻痹。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部署,坚决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再接再厉、英勇斗争,以更坚定的信心、更顽强的意志、更果断的措施,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把疫情扩散蔓延势头遏制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截止目前,我县仍无新冠肺炎的确诊病例,昆明市将我县列为低风险地区,主要目标是“外防输入”。随着复工复产,交通解禁,村社区解禁,部分不安分的社区矫正人员对比全面封禁时期又有了“自由”。因此,各工作人员不可放松警惕,避免出现社区矫正人员不假外出的现象。
二是日报制度照旧,规定动作不少。从春节开始,我局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日报告制度,普管人员每日电话报告身体情况、位置情况,重点人员通过定位手环、微信共享位置信息等信息手段进行监管,保证了我县社区矫正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外出。现解除封禁,日报告制度要着力落实,做好工作记录。对于日常入矫、解矫等基础社区矫正工作,要按时开展,不可因为疫情拖延。
三要建立完善台账,强化信息录入。疫情防控期间,要建立完善的请销假台账,一要有申请,二要有审批,三要有销假,四要有车票,五要有照片;要严格请假审批,请假到疫情高风险地区一律禁止,除此以外,非重大疾病、家庭重大变故一律禁止,回宜销假后由工作人员告知在家自我隔离14天;暂缓居住地变更审批,严格落实“外防输入”政策。在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录入方面,根据省厅视频调度会要求,要保证按质、及时;对于部分司法所反应的硬件缺乏问题,已经在进行政府采购流程。
四是管理安帮人员,加大排查力度。针对安置帮教人员,特别是监狱刑满释放人员,要加大排查力度,要做到安帮名册有人,协议有纹;对于疫情期间刑满释放的人员,要保证其到司法所签订安置帮教协议书,告知其在家自我隔离,出现身体不适要及时上报司法所。
五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长效机制。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之年,要加强涉及“九项罪名”人员管理,同时防止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人员“三涉”,即“涉再犯罪”、“涉黑势力”,在加上疫情期间“涉患疫情”;大力开辟“第二战场”,要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心理疏导,积极动员社区矫正人员发现和检举涉黑涉恶线索,为全社会安全稳定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编辑: 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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