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快报网 (通讯员 杨学勤)8月6日,一封来自山东的快递信件送到了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打开一看,原来是一封红彤彤的感谢信,坐下来慢慢阅读之后,里面的内容不禁让人心头一暖……
经过查阅卷宗后得知,感谢信的主人原来是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
2017年7月25日,原告山东某科技公司与被告曲靖某材料公司签订了总承包合同,由原告为被告承建加热炉,并对付款期限和质保金作了明确约定。后来双方又签署了两份补充协议,对增值税发票和税金的承担进行了约定。
但在原告如期完成工程、成功通过竣工验收,被告也支付了大部分工程款的情况下,双方在质保期届满后对支付税金、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先后顺序发生争议,被告便没有按合同支付质保金145万元。
2020年4月8日,眼看一直僵持下去没有结果,原告便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质保金及逾期付款利息共计160余万元。
同时,原告也向法院申请对被告所有的银行存款进行诉前保全。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麒麟法院对曲靖某材料公司下的三个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
直到5月7日,麒麟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于当月13日作出判决:判处被告曲靖某材料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某科技公司质保金及逾期付款利息共计150万余元;被告给付上述款项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代缴税款,原告向税务机关代缴后,向被告出具相对应数额的增值税发票。
判决生效后不久,山东某科技公司就收到了曲靖某材料公司支付的案款,这才有了这封激情洋溢的感谢信
案件承办法官郭聪辉这样说道:“感谢信里的赞誉对我们法院来说过高了,觉得受之有愧,因为公平、公正、快速的处理好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就是我们作为法官的基本职责,只要我们的公正司法能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我们自己也就感到很满足,毕竟我们也希望世间的纠纷越来越少,人人都能快乐幸福。”
未来,麒麟法院也会一如既往地在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努力奔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