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分析:北京作为国家首都,是一座拥有帝王宫殿、园林水系、庙坛、明清街区、王府、会馆、王陵等古建数量最多的城市,以“7处世界遗产”跻身全球世界遗产最多城市之首的宝座。北京作为世界上规模最大、格局最整齐、文化含量最高、具有悠久历史文化遗留的名城,它既是中国传统都城营建的典范,也是当代民族文化认同的基石,有着文明传承和国家民族凝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势在必行。
提案建议:
1.加强古城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和监督工作。关于文物和古迹保护,国家和地方相继出台了系列的法律法规,对文化古迹保护提供了重要依据、发挥了重要作用。关键是促进执法,切实依法保护文化古迹。对于北京来讲,主要是依法建立古城文化保护体制机制,真正落实政府、文物遗产使用部门、社会公众和个人三方责任,进一步提高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北京市已出台《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北京中轴线申遗保护三年行动计划》等重要法规。通过制订法规,明确保护的基本原则;明确历史文化名城、中轴线、“一城三带”、古文化村镇应保护的主要内容,进一步明晰法律责任和义务;明确文化保护规划编制与审批的基本程序和建设管理规定;明确专项保护资金的设立;明确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等。
2.继承传统城市风貌的主要特点并加以发展,高度重视城市总体规划和古城整体保护的体系建设,从城市总体规划布局、城市设计和新旧建筑的协调方面提出指导性方案,古城保护不是简单腾退空间,是文化延续,要把城市未来发展的现实骨架、不同特点的区域空间形态发展控制联系起来形成有机整体,统筹规划设计,进行分类保护。保持原有棋盘式道路网骨架和街巷、胡同格局,以其不同的文化特征,如历史文化街区、王府府邸、会馆、寺庙、园林水系等为体系,在适应现代化城市交通需要的同时,在原有棋盘式格局基础上进行改造利用,忌生搬硬套。
3.推进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文化古迹保护往往因为空间的局限成为保护难点,要尽量将历史文化载体与社会发展、市民生活相协调,历史古建与文化产业、公益慈善等相结合,为其注入新的内涵、新的灵魂。在保护规划中,突出文化功能主题,解决保护和提升等问题。要在规划中统筹考虑保护文化古迹与解决利益相关者正常需求的的问题,同时注意避免过度开发,预防文化保护产业化存在的风险隐患。
4.注重规范建设,创新运营保护机制,与科技文化相结合,运用虚拟科技等展示手段,讲好文化故事,挖掘文化内涵和文化传承与教育的功能,进行价值开发,对社会开放,与百姓共享,打造历史文化品牌亮点,建立文化教育基地,尤其在公众参与上不断强化保护文化古迹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意识,在北京大中小学增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普及教育,以地方特色和传统文化传承促进城市品质升级。
5.多措并举,开拓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渠道。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相关规定和政策措施。加强对历史文化保护区进行土地出让、开发建设、基础设施改善、资金筹措相关的政策研究,针对不同的保护对象,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和政策,并形成多方支持的资金渠道。尝试实行按法律规定和保护要求,吸收民间资本等多种投资实体参与保护的资金运作方式。
6.树立北京文物保护的大观念,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下,加强名城保护工作重要性的宣传与对有关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领导及专业人员对名城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掌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正确方法。北京是文化古都,古都是历史,文物是见证,只有世世代代传播下去,才能使古都文化滋养一代代后人,永葆古都名誉。
[编辑: 杨骁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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