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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写字楼已拍卖,仍有四家公司在里面办公

2020-09-08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讯 整层的写字楼被依法拍卖后,拒不露面的被执行人却私下将写字楼出租......得知此情况后,为维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于近日赶往现场,对该写字楼进行强制执行。房地产公司贷款买整层写字楼,后因还不上款,被诉至法院!
  
  2013年,某房地产公司向某银行贷款1400万元用于购买盘龙区某写字楼整层。贷款的还款期限为60个月,贷款抵押物为该整层房屋。
  
  谁料,还款至2017年后,该公司停止还款,尚欠贷款800万余元。于是,某银行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该公司还清所剩款项。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申请人同意,法院曾多次依法放宽还款时间,但被执行人某公司仍未如约还款。
  
  法院到该写字楼张贴腾房公告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来到法院,并表示愿意将整层店铺交由法院评估拍卖,而正在租赁该写字楼店铺的两家公司也表示愿意配合执行。
  
  一面承诺法院愿意移交,一面出尔反尔持续出租!
  
  2019年2月,当该房屋进入评估拍卖程序后,到现场张贴拍卖公告的执行干警发现:原来两家租户中的其中一家已经换成了另一家新公司,而另外两个店铺也被其他两家公司使用。随后经调查得知,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在法院依法处置该房屋期间,私自将其它两个店铺出租给了案外人。之前应允腾空的两个店铺,一个未腾空,一个转手租给了别人。
  
  执行干警遂向承租这四家公司的案外人说明了目前该房屋的情况,请他们依法履行配合执行的法定义务,将房屋腾空。该四家公司的案外人均表示将在一定的时间内将店铺腾空。
  
  执行现场:
  
  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该层楼上三家店铺在正常开门经营,其中一家店铺大门紧锁,执行人员遂通知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田某到现场配合调查。
  
  考虑到实际情况,执行干警告知在场的三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案外人),他们可以和买受人协商是否继续续租。如协商不成,法院将继续将店铺腾空移交买受人。
  
  正当执行干警与这三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释法析理时,另外一家店铺的法定代表人(案外人)田某到达现场。
  
  打开店铺门后的田某情绪激动,说什么也不愿意腾空房屋。在执行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后,田某逐渐冷静下来,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
  
  最终,因案外人田某和买受人协商无果,法院依法对该间房屋进行腾空并移交给买受人,其他三家表示愿意继续租用该房屋。
  
  知识小问答:
  
  问:那么这四家公司要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答:1、如以上案外人认为自己因为被执行人欺骗、规避执行的行为导致了合法权益受损,可到法院起诉维权;
  
  2、若案外人想对法院执行标的主张权利,需依法向执行法院提交异议申请,切勿采取不合法的手段强占执行标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供稿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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