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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布多条措施加强农产品供应保障

2020-02-24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讯(通讯员 赵正银)2月24日上午,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梁旭东、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胡波和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官悠房在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六场新闻发布会上就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共同研究制定印发实施的《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农产品供应保障若干举措》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以及下步工作打算以及当前全省“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情况和全省粮油市场供应保障的情况进行了介绍。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梁旭东:
  
  第一方面,《若干举措》的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0〕4号),以及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安排部署,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农产品供应保障工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在对疫情影响我省农业产业发展突出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立足将农产品稳产保供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研究制定了《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农产品供应保障若干举措》,该政策文件已经于2月19日印发实施。
  
  第二方面,《若干举措》的主要内容
  
  《若干举措》立足云南实际,坚持着眼当前、兼顾长远,既考虑应对疫情的迫切需要,又考虑农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针对当前农业产业生产、供应、流通、消费和市场预期各环节的突出问题,共提出5个部分15条措施。
  
  第一,抓好重要农产品生产。从源头抓好生产,是保障农产品供应稳定,产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和前提。《若干举措》在保障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在生产环节提出了五条举措,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推动复工复产,恢复生产秩序。组织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引导规模经营主体开展互助合作、错峰采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遇到的问题,保障农业生产企业用工需求。组织农技人员进行实地指导,动员农民和各类经营主体抢抓节令,分时下地、分散干活,全力开展春耕备耕和防旱抗旱。完善住宿、餐饮、疫情防控条件和设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上下游企业产能,保障生产需要。积极争取将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骨干企业纳入国家专项再贷款和贴息政策支持范围。
  
  二是持续强化蔬菜生产供应。加强蔬菜供需对接统筹,安排好疫情防控期间生产布局和产品结构,适当增加速生叶菜生产,保障蔬菜量足价稳。对重点蔬菜基地的水电路、大棚、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给予支持,补齐设施农业建设短板。
  
  三是加强肉类供应保障。猪肉方面:及时做好生猪补栏扩产,认真落实生猪规模化养殖、生猪调出大县奖励、金融保险等政策,加快实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保障猪肉量足价稳。持续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生猪生产安全稳定。禽肉方面:扩大养殖规模,培植优势品牌,完善追溯体系,形成专业化养殖、规模化经营的禽肉生产格局。多渠道缓解家禽压栏压力,以“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为主攻方向,尽快出台家禽集中屠宰厂(点)设置规划,对纳入规划的家禽集中屠宰厂(点)建设项目从水电路、环保、冷藏储存、冷链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予以投资支持。逐步引导禽肉消费新模式,以模式转变带动产业转型。
  
  第二,保障农产品有效供应。主要从发展改革、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能职责出发,提出了两个方面的举措。
  
  一是加大收储力度。各类农产品收储加工企业等经营主体务必履行疫情发生前签订的农产品收购合同,不抗收、不拒收,切实保护农户、种养大户、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的切身利益和生产积极性。支持新建、改扩建、临时租用气调冷库,扩大农产品收购冷储库容,加大冻肉、白条鸡等大宗农产品的采购储备力度,增强农产品供应的弹性和抗风险能力。
  
  二是保障粮油供应。确保骨干粮食企业备齐备足粮油,统筹粮油应急加工,有序增加成品粮油投放,做好粮油储运、配送、供应各环节的有效衔接。强化粮油组织调度,保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的成品粮油供应不脱销、不断档。昆明市按不低于15天供应量,其他地区按不低于7天供应量标准,落实成品粮油储备(含小包装)稳妥有序充实到位。
  
  第三,畅通农产品物流。针对运输不畅和运价过高两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两条措施。
  
  一是保障运输顺畅。排查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县、乡公路等公路网尤其是县、乡、村道路运行情况,保障通往大型农贸市场、蔬菜交易市场、养殖场户、饲料企业、屠宰企业、蔬菜基地、蔬菜重点产区(村)等关键场所的公路畅通,确保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顺利出村进城。贯彻国家及我省有关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简化运输车辆查验程序,优先进行驾驶员体温检测,落实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等优先便捷的通行措施。
  
  二是降低物流成本。引导农产品流通骨干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设立平价专柜、储备投放点。对重点物流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社区菜店、农产品直销店、超市等减免一定期限的进场费、租金等交易费用。给予蔬菜、肉食品生产销售企业适当的运费补助。
  
  第四,提升农产品市场交易能力。餐饮门店春节至今普遍歇业,大部分企业延长时间复工、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学校尚未开学,导致农产品消费总量锐减,需求结构改变。为解决农产品市场与疫情发生前已形成的生产结构不协调问题,在农产品消费环节提出了三条举措。
  
  一是扩大农产品市场。积极稳妥做好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的果蔬捐赠和农产品保供工作,将大型肉禽养殖企业和带贫合作社,优先纳入对湖北省捐赠优质农产品计划名单。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调运组织管理,确保我省蔬菜、生猪等“菜篮子”商品有效供给。增加对北京、上海、广东、香港等地的蔬菜供应,积极扩大我省对外市场。
  
  二是稳定交易市场。解决部分地区物流配送受阻等问题,保障销售终端农产品供应。要在严格防控疫情的前提下,促进各类农产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超市正常开业,合理安排营业时间,研究采取错峰购物等方式,满足居民安全消费需求。
  
  三是优化产销方式。协调产区和销区的对接联系,确保产区销得出,销区供应足。协助销售市场与生产企业、基地建立稳定可靠的产销合作关系,开展农产品“点对点”运销,建立直供机制。充分利用电商平台,开拓农产品线上营销渠道,鼓励居民通过网购进行消费,激发新兴消费潜力。
  
  第五,稳定农产品市场预期。面对疫情影响,稳定人民群众对农产品生产供应、市场保障、价格变动的预期至关重要。为此,提出了三个方面举措。
  
  一是强化价格监测。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重要商品应急监测制度,加强对昆明、曲靖、玉溪、楚雄、大理等重点城市重点市场、批发市场的农产品量、价信息的动态监测。
  
  二是严格价格监管。对疫情防控期间肉、禽、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进行重点监管。坚决依法处置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研究制定因农产品供应紧张造成抢购、价格上涨事件的应急预案,必要时可采取主要农产品“统购统调”措施,防范风险、确保供给。
  
  三是加强信息发布。对主要农产品供应量、价格等信息进行调度,强化产供需情况收集和研判。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及时向消费者释放供应充足、适度购买、无需囤货等信号,倡导理性消费,增强群众信心,稳定市场预期。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毫不放松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基础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加强农产品供应保障,有效推动农业相关企业和农业农村水利生态重大项目复工复产,着力恢复农业农村市场秩序,切实抓好春耕备耕,不误农时,不误节令,确保完成全年“三农”工作目标任务。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胡波: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省农业农村厅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组织生产经营主体应对疫情冲击,尽力维护农业生产经营秩序,力保“菜篮子”产品生产稳定、供应不断、价格平稳。
  
  一是及时应对疫情对稳产保供造成的挑战。1月30日,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印发了疫情防控期间蔬菜和肉食品等主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方案;1月31日,提请省防疫指挥部向各州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做好主要农产品保供工作的特急通知,要求各地一手抓好疫情防控,一手抓好农产品等生活物资保供。同时,组建了工作专班,公布值班服务电话,与省防疫指挥部建立纵向请示报告和问题快速协调解决机制,与省级有关部门建立横向协作工作机制,对“菜篮子”产品生产实行周调度,对37个蔬菜、生猪、家禽生产重点县、4家大型蔬菜批发市场、51户重点企业进行日调度,对“菜篮子”产品生产销售情况进行日报、周报和专报,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稳产保供工作。
  
  二是实时掌握全省农产品应急产能。1月24日,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省农业农村厅随即对春节后一周、一个月、两个月全省蔬菜在田可收面积、产量及生猪、家禽存栏情况进行了调度分析,确保对产能做到胸中有数。预计一季度蔬菜种植面积达380万亩,产量达520万吨,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生产能力有充分保证。预计一季度全省生猪存栏约2750万头、出栏约950万头,同比略有下降。2月22日,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已开工245家,开工率86.5%,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按疫情防控统一安排,各地活禽交易市场关闭,大量活禽压栏。昆明市、大理州、临沧市等6个州市充分利用现有家禽集中屠宰场产能,采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的方式供应市场需求;个旧市、梁河县、楚雄市等地建立临时家禽集中屠宰点,派驻官方兽医进行检疫,探索新的产销方式保障市场供应。通过多措并举,各地禽肉生产能力正在逐步恢复当中。水产品、牛奶、禽蛋产量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市场供应有保障。
  
  三是着力促进产销经营秩序恢复。疫情防控初期,由于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被打乱,一度出现“菜篮子”产品产地销不出、销地供应不足,涨跌共存、产销脱节的两难局面,甚至出现了部分产品和局部区域滞销情况。省农业农村厅会同发改、商务、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协调解决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在产销衔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生产不断、供应不停。目前,各地农产品产销秩序已经逐步恢复。2月22日,昆明王旗营、呈贡龙城、通海金山、元谋能禹4个蔬菜批发市场交易总量4472.7吨,交易量为去年同期的80%以上,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全省对武汉、深圳、北京、上海等重要消费市场的蔬菜供货,已经基本恢复去年同期日均供应水平。截至2月22日,全省屠宰检疫生猪113万头,同比增长9%;生猪平均价格34.1元/kg,较全国平均价格低9%,猪肉平均价格57.97元/kg,较全国平均价格低2.8%。省内生猪和猪肉市场供应有保障,全省还外调生猪2.41万头、猪肉产品0.5万吨。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继续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农业农村部的工作部署,努力促进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一是坚持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两手抓。抢抓节令,不误农时,切实做到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加快推动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农资企业复工复产步伐,抓紧开展春耕备耕,有序有力开展农业生产。二是持续抓好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统筹安排好重要农产品生产布局和产品结构,加快恢复蔬菜产能,加快生猪新建扩建养殖场开工,加快家禽集中屠宰管理试点,确保“菜篮子”产品稳定供给。三是加强农产品及生产物资物流保障。保障蔬菜、水果、花卉等生鲜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将饲料产品及玉米、豆粕等饲料原料,种畜禽、仔猪禽苗、水产苗种、出栏畜禽、生鲜乳、乳制品、鲜活水产品、冷鲜猪肉、转场蜜蜂等纳入生活必需品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做到随到随检随放,快速通关。四是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在恢复巩固传统市场渠道的同时,强化电商平台营销,线上线下共同发力,拓宽销售渠道。五是促进扶持政策落实。促进中央和省减税、降费、免租、金融等扶持政策落实,帮助农业生产经营者尽量挽回损失,早日重回发展正轨。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官悠房: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人民群众对粮油生活物资保障极为关心。粮油足,民心安。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一系列决策部署,坚决扛起责任,把粮油保供稳市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抓紧抓实抓好,加强组织领导,采取了压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加强粮油市场监测和市场巡查、精准落实调控措施、强化粮源组织调度等保供稳市的“八条措施”,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省粮油市场供应。目前,全省粮食储备处于历史高位,粮源充足,市场供应正常,价格总体平稳。随着疫情防控时间的不断推移,加上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全省社会各界对粮油市场保供问题持续关注,个别地方还出现了市民不理性的购粮行为。今天,我们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全省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全省粮油市场供应是有充足保障的,我们也有能力和信心继续做好全省粮食市场的保供稳市工作。我们的信心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粮油储备充足。我省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按照国家核定的标准,省、州(市)、县三级地方储备粮规模全部到位,通过去年的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我省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调得动、用得上、有保障。目前,我省粮食储备库存近400万吨,可以保证我省常驻居民正常消费4个半月;食用油库存近9万吨,可保证我省常驻居民正常消费1个月以上。近日,为了发挥粮油储备宏观调控的作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已联合有关部门下达省级储备粮轮换计划,轮出50多万吨省级储备粮,加大全省市场粮食投放。
  
  第二,产能有保障。在有关部门的调度安排和支持配合下,粮油加工企业的复工复产进展相当顺利, 2月10日,纳入我局调度名单的全省160家粮油应急加工企业就已复工复产147家,开工率达91.8%。初步统计,我省粮油加工企业日加工能力达到17000吨,其中,米、面日加工能力13000吨,食用油日加工能力2800吨。稻谷加工若开足三班,每日可提供成品大米11000多吨,按照每人每天消费大米0.5公斤计算,仅每日加工出的大米即可供全省2000万以上人口消费。
  
  第三,粮食调运渠道畅通。我省多年来与黑龙江、吉林、河南等国内粮食主产省建立了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机制,每年都签订产销合作协议,从省外调入粮食在500万吨以上。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加大与主产区的合作力度,加强与铁路部门调运协调,精准落实调控措施,强化粮源组织调度,主动搞好产需对接,强化加工、运输、配送等环节衔接。从1月27日开始,我们组织全省龙头骨干粮油企业筹措储备稻谷20多万吨,随时加工供应市场;组织从省外调入粮食车皮1392个(其中大米643个),共84000多吨;全省粮食企业共向市场投放大米43000多吨,食用油4500多吨(其中小包装3000吨)。
  
  第四,粮油销售及价格走势平稳。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后,我们加大了市场监测力度。自1月26日起,我省启动粮油市场监测日报告制度,对全省16个州市23个粮油价格监测点的8个成品粮油品种批发、零售价格,纳入统计范围的企业销售、库存情况,粮食应急预案启动情况进行监测。2月22日,全省23个价格监测点日报显示,各监测点成品粮油的批发价格、零售价格基本平稳。其中,昆明凉亭粮食批发交易市场东北粳米批发价为4.60—5.20元/公斤、安徽粳米批发价为3.8—4.00元/公斤、江苏粳米4.00—4.20元/公斤,玉溪滇雪四级菜籽油批发价8.76元/升,个旧市大红屯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中晚籼米(三级)最低出厂价格3.40元/公斤,昆明家乐福超市世纪店销售量大的东北粳米零售价格6.19—7.98元/公斤、中晚籼米3.98—4.42元/公斤、四级菜籽油10.36—17.40元/升。监测数据表明,目前,全省粮油市场批发价格、零售价格与1月底相比基本持平,甚至略有下降;粮油价格总体稳定,销售整体正常,市场有序运行,没有出现脱销、断档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的决策部署,继续抓好全省粮食市场保供稳市工作,确保全省粮油市场供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压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我们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系统梳理物资储备的短板,健全政府储备体系。着力压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督促昆明市按照满足当地15天的市场供应量、其他地区按照不低于7天市场供应量的标准,落实地方成品粮油储备,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调得动、用得上、有保障,进一步稳定预期。在当前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要及时组织辖区内粮油企业加大成品粮油市场投放,及时补充市场粮源,确保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
  
  二是进一步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落实相关部署和措施,积极帮助协调解决粮食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具体困难,特别是帮助协调解决工人、资金、运输、原料、防护物资等方面的困难,帮助粮油企业尽快全面恢复产能,加足马力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三是合理轮出储备粮源。充分发挥储备粮的调控作用,及早安排省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安排各地结合实际,合理轮出一定的储备粮进行应急加工。同时,实施定点定向加工投放,优先保障省内粮油、饲料加工企业原料供应,加大全省市场粮食投放。督促省粮食产业集团抓紧实施省级储备粮50万吨轮换任务,有效增加市场供应。
  
  四是加大粮源组织和调运。进一步加强与黑龙江、吉林、河南、安徽、江苏等国内粮食主产省的粮食产销合作,鼓励省内企业积极参与粮源组织和产需对接,继续加强与中粮、中储粮、益海嘉里等大型企业合作,积极协调铁路、交通运输等部门,强化运输、配送等环节衔接,确保全省粮源充足。
  
  五是继续加强监测监管。继续实行全省粮油市场监测日报告制度,做好市场巡查,加强粮油市场动态监控,及时分析研判,对苗头性趋势及早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我们将会同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粮油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哄抢、以次充好、串通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防疫期间粮油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市场供应秩序稳定。
  
  六是继续加强舆情引导。密切关注市场粮油供应动态及疫情发展态势,坚持新闻发言人制度,继续与省内有关新闻媒体保持沟通,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对网络及社会舆情及时进行正面引导,正确引导市场预期。

[编辑: 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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