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
新征程
您当前位置 :  首页 > 要闻

北京市7月1日全面起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

2022-07-01 来源:京司观澜

  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经市政府同意,本市自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原《北京市行政执法证》同时停止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行政执法证件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身份证明。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本市行政执法人员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由北京市人民政府统一制发(国务院实行垂直管理部门和以国务院部门管理为主的部门除外),人民警察等特殊执法岗位的执法证件管理工作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社会公众可以登录各区政府和各市级部门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栏目查询行政执法人员及证件样式公示信息;也可以扫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上的二维码,对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

  (样式)

  (市级行政执法单位标识卡样式)

  (区级行政执法单位标识卡样式)

  (皮夹、佩戴式卡套、挂绳样式)

[编辑: 杨骁楠]

免责声明:
        快报网转载的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快报网无关,您若对该稿件有疑议,请与我们联系。

上一篇:北京交管推出六项便民利企服务措施 网上办理比例超六成

下一篇:通州法院构建立体智慧集约诉讼服务体系成效显著

奋进新征程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