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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法院发出司法建议加强“黑救护车”治理工作

2019-08-14
  近年来,北京朝阳法院审理多起因河北牌照“黑救护车”非法营运引发的寻衅滋事、诈骗等犯罪案件。为对院前救护车辆非法营运问题进行有效整治,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医疗救护环境,朝阳法院向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送司法建议,得到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高度重视并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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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法院在司法建议中提出:一是深入调研出现“黑救护车”乱象及治理困难的原因,及时与相关部门合作,加大省内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力度;二是强化与京津地区相关部门协调合作,加快建立区域医疗诊疗中心,促进京津冀优质医疗资源合理分布;三是建立救护运营服务体系,完善救护服务准入标准,将符合条件的正规救护车辆纳入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四是对违规运营的“黑救护车”及其相关人员开展专项整治,对于可能涉及黑恶犯罪的,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线索,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高度重视,责成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当地公安部门对涉案车辆及所属医疗机构有关违法违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并回函表示将从以下几方面完善工作:一是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建立整治“黑救护”的长效工作机制,并对投诉举报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同时,将“黑救护”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整治内容;二是强化源头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河北省救护车管理办法(暂行)》并拟于年内出台实施;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委托省院前急救质控中心研发全省救护车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加强对行业内正规救护车辆的管理;四是探索非急救转运业务,目前正组织专家制定非急救转运服务具体方案,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救护服务需求。
  
  [责任编辑:章志航]

[编辑: 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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