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法治快报网 (通讯员 王荣坤)陈某(男,1933年生)与浦某(女,1936年生)两位老人婚后育有四子三女(第四个儿子已病故)。近年来,两位老人年老多病、行动困难,又无生活来源。因六位子女没有妥善的对二老进行赡养,老人将子女一并起诉至宣威市人民法院,要求六个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并履行生活照顾、精神慰藉之义务。宣威法院受理案件后,及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依法判令六被告承担二老的赡养费及对二老履行法定的生活照顾义务。
执行过程
判决生效后,被告并没有积极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赡养义务,老人向宣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虽然见过很多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理由千奇百怪,但是拿到这样的卷宗后执行员心中还是有一丝丝的不平,赡养孝顺父母本是天经地义,哪里需要走到强制执行的地步?
为了让年迈的申请人生活有所保障,承办人与同事快速投入到执行工作,经过多番努力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向被执行人释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并做思想工作:“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既是应尽的法定义务,更是不可逃避的公序良俗和社会责任”。终于,在执行员的努力下,几位被执行人将赡养费交到了执行局。
兑付过程
“老人家,你们申请的赡养费我们已经帮你们要来了,可以来拿了。”打通老人的电话。
“谢谢你们啦,谢谢……”老人的回答伴随着有些抽泣的声音。
“你们看看哪哈有时间来执行局拿一下噶。”
“我现在被我姑娘接来曲靖在哒了,没在宣威,……咋个整?”老人有点着急。
“那么,你把你的银行卡号发给我,我们从法院账户上转给你,或者你给会用微信呢?”
“我年纪大了,银行卡号也认不得,微信也整不来嘛,现在身体又不好,路也很走不动,给可以等我把我的身体检查完,我坐车下来拿,给可以?”老人有些焦虑地说。
“没事,老人家,你告诉我你现在曲靖的住址,我们现在送上来给你。”考虑到老人的特殊情况,执行员没有犹豫,立即决定把钱送去曲靖给他们。
到曲靖找到老人后,执行员将钱交给他的时候,老人的手有些颤抖,看着他银白的胡子和感动的眼神,执行员心里如释重负。也越来越觉得,所从事的职业是多么的神圣,这不单纯是一份工作,更是一份责任,执行工作不仅仅是为了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更是保障人间温情尚存的有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