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人民法院找准司法便民的切入点,立足辖区实际,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让百姓感受司法、亲近司法。
实行巡回审判工作常态化。该院在人员、时间、用车、后勤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实行工作常态化。明确巡回审判点责任人。各巡回审判点实行专人负责,由2名与乡、镇政府、街道办结对的法官担任,做到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巡回审判时间,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巡回审判方式,其中,每星期三为定期巡回审判工作日,对案件多的乡、镇和街道办,实行常态化驻点办公。案件需要时,可以随时开展巡回审判,把方便留给群众。
监督巡回审判工作到位。建立了由监察室等部门组成的督察组。要求各巡回审判点建立巡回审判工作日志,详细记录巡回审判工作情况。督察组定期对巡回审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深入各巡回审判点明查暗访,检查各巡回法官是否按规定开展工作;查看各巡回审判点的工作日志等台账资料,对巡回审判工作进行评价。年终对巡回审判工作进行汇总考核,建立考评档案,纳入法官绩效考核范围。
提升巡回审判释法效果。该院规定,每次巡回审判结束,法官都要现场讲法,为涉案人员及旁听的老百姓讲清楚判案的法律依据,对有关条文进行解释,教会他们在遇到类似情况或事件时,该如何提前预防,如何自我保护。组织巡回审判法官走进辖区开展了法进村居、调解艺术等法律宣讲活动,使辖区群众接受了法律教育。(来源: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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