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院司法警察总队到楚雄发窝法庭检查指导警务安全工作
2020-08-21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 (通讯员 段文菊 严媛)8月17日,省高院司法警察总队总队长黄勤一行到武定县法院发窝中心人民法庭检查指导警务安全工作。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雪涛、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林利刚陪同检查。
黄勤一行先后参观了法庭的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工作室、调解室及审判法庭等工作场所,对法庭的警务人员配置及警务安全保障工作落实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要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体温检测、询问出省情况、提示做好个人防护等一系列工作措施,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要认真履行安保职责,严格实行人员登记、安检,防止限制物品、管制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进入审判场所;要认真主动服务诉讼群众,详细了解诉讼群众办理的事项内容,有序开展诉讼服务和诉讼秩序引导,及时掌握、耐心疏导诉讼当事人负面情绪,快速、有效处置过激行为,切实把法庭安全保卫各项工作做实、做细,为法庭审判工作提供坚强的警务安全保障。
随后,黄勤一行听取了法庭负责人关于法庭警务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一是要进一步提高风险评判、风险评估、风险意识,特别是涉及离婚纠纷等家事案件时,应了解当事人的生活背景,进行风险评估,如案件中存在不稳定因素,应当制定工作预案,切勿盲目开展司法审判及调解工作;二是要严格落实安全防范制度及措施,法庭应当做到“逢进必检、应检尽检、边检边宣传”,严守庭审警务保障工作的第一道大门;三是要建立公安机关联动机制,形成联防合力。人民法庭办理的重大敏感性案件、群体性案件、巡回审理案件等,应启动联动联防保障机制,按照“信息共享、联勤联动、警力互援”的原则,整合警力资源、强化警务协作、提升应急水平,及时果断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黄勤强调,法庭每一位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警务安全工作,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身责任感和使命感,筑牢司法警务安全工作的铜墙铁壁。
[编辑:
张虹]
免责声明:
快报网转载的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快报网无关,您若对该稿件有疑议,请与我们联系。
上一篇:云南曲靖: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邹林一行到师宗丹凤法庭调研指导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下一篇:云南省高院调研指导、公检法积极联动,共同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