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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文山:被执行人拒不迁出已被拍卖房屋 市法院强制“腾房”维护法律尊严

2020-06-17 来源:法治快报网
  6月11日上午,文山市法院组织20余名干警,在人大代表、社区工作者及媒体记者的监督见证下,对位于永通社区大龙潭村一涉案房屋进行了强制迁出。
  
  2012年6月至2016年4月,农某以建盖、装修房屋为由,先后向刘某斌、肖某祥、张某俊、廖某、张某、曾某飞6人借款共计300余万元。农某与几人写下借条约定了还款日期,并写明了若农某不按时还款,需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眼看还款日期已到,农某声称无力偿还,刘某斌等6人多次催要还款未果,无奈诉至文山市法院。
  
  经文山市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农某赔还刘某斌等6人的借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判决生效后,农某仍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义务,刘某斌等6人向文山市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执行过程中,文山市法院依法查封了农某位于大龙潭村的一幢房屋并进行拍卖。
  
  拍卖成交后,文山市法院依法公告责令农某迁出已被拍卖的房屋,农某提出执行异议,文山市法院审查终结后,驳回了农某的申请。
  
  因农某拒不领取裁定书,文山市法院在其住处张贴送达并在文山日报登报公告,农某却迟迟不肯搬离房屋。
  
  为维护法律尊严,切实保证申请执行人、房屋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文山市法院周密部署,分析案情并进行风险评估,制定了详细的“强制迁出”行动方案。历时5个小时,顺利完成了此次执行任务。

  文山市法院供稿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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