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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沾益法院收获案件当事人感谢

2020-09-22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讯 (通讯员 贺永健 李娇)“我的官司胜诉了,发自内心的想以这种方式感谢我们正直的法官”,9月21日一大早,一位当事人手持锦旗来到沾益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我今年60岁了,第一次打官司,在来法院之前,内心对法院和法官是存有疑虑的,没想到起诉到法院以后,法官给我的感觉那么正直,让我感受到法院的正义、法律的威严,谢谢法官、谢谢法院。”
  案情回顾
  
  李某某与荀某某系朋友关系,荀某某因经营周转资金不足,分别于2015年1月7日向李某某借款40万元,约定于2015年6月7日前还清,并将名下的沾益区某处的房产作为抵押;于2015年1月15日借款4万元、2016年3月31日借款1万元。期限届满后,李某某多次要求荀某某还款,荀某某在偿还40万借款中的14万元后便采取回避等方式拒绝偿还剩余款项,双方为此还发生过吵打。李某某遂于2020年2月25日向沾益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荀某某偿还借款及利息。
  
  审理中,李某某向法庭提交了客户存款回单、借条、房产证复印件等证据材料,经审查,这些材料可以认定荀某某向李某某借款的事实。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荀某某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偿还李某某剩余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宣判后,荀某某不服判决结果,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院二审后,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判决结果正确,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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