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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召开

2020-11-05

  法治快报网讯(通讯员 邓桢茹)11月5日下午,“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举办,活动围绕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主题发言及深度对话,助力北京冬奥会特许经营计划顺利实施,保障北京冬奥会及冬残奥会成功举办。北京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部长朴学东、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安凤德、北京市法学会体育法学与奥林匹克法律事务研究会会长刘岩、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理事长杨承杰、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苏号朋、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索德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兆祥、薛强等领导嘉宾与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同志、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干警代表、北京冬奥会特许经营企业代表等共同出席活动。

  安凤德表示,北京冬奥会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举办冬季奥运会,在推进北京冬奥会筹办过程中,法治作为重要保障,作用非常重要。作为首都中级法院,维护首都安全稳定、服务首都发展大局、妥善处理化解社会矛盾,为首都高质量发展,为北京冬奥会的顺利举办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确保中央、市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到位,始终是北京三中院党组推进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北京冬奥组委一直以来对特许商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高度关注,北京三中院此次承担北京冬奥组委专项调研,对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可能面临的典型法律风险进行预判和提示,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充分发挥了司法的前瞻性预防及指引功能。

  朴学东表示,感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于北京冬奥会市场开发工作的大力支持,将审判经验融入到北京冬奥会的筹办工作中来,充分发挥法治的重要保障作用。此次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承接专项调研,并发布专项调研报告为北京冬奥会特许经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北京冬奥组委高度重视特许商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一直将提升特许商品的质量作为特许经营工作重点。在特许经营工作中,针对各个环节做到全链条跟踪监控,严把特许商品质量关,尽最大力度保障消费者权益,努力做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活动发布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调研报告,并介绍北京冬奥会特许经营工作进展情况。截止到10月31日,北京冬奥组委已签约特许生产商27家,特许零售商61家,累计开设全品类特许零售店121家,并在天猫平台开设“奥林匹克官方旗舰店”,高铁列车渠道零售商已在280余对高铁列车上进行特许商品零售。

  在之后的深度对话环节,活动邀请朴学东、刘岩、杨承杰、苏号朋、索德金、薛强等与会嘉宾围绕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展开交流研讨。围绕北京冬奥会特许经营工作情况、北京冬奥特许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议和法院职能作用、历届奥运会相关经验、法律理论构架和实践典型案例等多个角度进行深入研讨。用最前沿的学术理念和最鲜活的实例进行交流和碰撞,为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提供了最生动的理论指导和实践支撑。

  特许经营计划作为北京冬奥会市场开发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宣传办奥理念、讲好中国故事、宣传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城市特色,为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参与和支持奥运搭建平台的重要使命。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不仅关系到相关领域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的保障,更与北京冬奥会所展示的中国国际形象密切关联。此次活动围绕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课题发布调研报告、提示法律风险,并针对相关典型问题展开深度对话、提供专家意见。同时,进一步探索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问题,为北京冬奥会特许经营计划顺利实施、中国企业参与奥运、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及北京冬奥会的成功举办等方面,提供司法助力与保障。

  此次活动是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托承担北京冬奥组委专项调研之后,双方进一步深化合作的重要体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立足中心工作,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继续加强与北京冬奥组委的合作,积极主动投身助力北京冬奥会筹办工作,主动发挥司法功能作用,为北京冬奥会及冬残奥会的成功举办,贡献全面的司法智慧与导向、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持与保障。

[编辑: 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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