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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怀柔法院通报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审理情况

2020-12-08 来源:快报网

  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韩连怡 杨静)2015年至2020年11月,怀柔法院新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69件,占新收行政诉讼案件总数的4.97%。与2015年相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收案量增长480%。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12月8日,怀柔法院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审理情况新闻通报会,通报近六年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收结案情况、案件特点、工作举措、不足与建议等,并发布三起典型案例。

  据介绍,怀柔法院近六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所涉信息类型较为集中,主要围绕对行政行为的不服或补偿问题,多集中于拆迁、违建拆除、腾退等领域。被告层面,乡镇政府或区政府所属委办局占比较为均衡。

  “近六年审结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33起撤诉案件中,16件系经法院协调,被告撤销了行政行为或主动公开了政府信息,原告实现了诉求后主动撤诉,实现了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怀柔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景文表示。

  据悉,除协调实质化解纠纷外,怀柔法院借助“京法巡回讲堂”活动,送法进机关、进村庄,将政府信息公开普法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以促进此类纠纷的源头化解。

  经了解,所有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9件,败诉率为13.04%。究其原因,主要是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未要求申请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径行作出《答复告知书》,未调查而认定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涉及个人隐私,未公开履职尽责过程中获取的信息,为作出答复主要证据不足的体现。超期答复或未及时制作《登记回执》,导致行政机关答复程序不合法。除此之外,行政机关告知相对人起诉期限有误,也是行政机关败诉的原因之一。

  如何做到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能力和水平,怀柔法院行政庭(综合审判庭)庭长吴军建议,行政机关加紧学习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审批流程、依法答复,并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做在日常。

  怀柔法院通报的三起典型案例中,其中一起涉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的公开争议,原告败诉。“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总结为两大类八项……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不予公开”,面对记者疑问,刘景文副院长进行了回答。

  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中,驳回起诉或驳回诉讼请求的原因,行政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李雨表示,裁定驳回起诉主要是原告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或者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超过起诉期限;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一般是被告依法答复,原告起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编辑: 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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