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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开远市邵莹同志从人民教师到人民法官的转变

2020-09-10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讯 (通讯员 赵瑞凡)    从前三尺讲台上,她播撒知识的种子,桃李满枝头;如今审判席上,她坚守法治的信仰,筑牢公平正义。从人民教师到人民法官,两种不同的职业,两段不一样的人生。转身背后,有着怎样的心路历程?让我们共同认识开远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邵莹。
  
  2004年,在完成本科四年的学业后,邵莹考入一所大学任教,成为一名法学教师。课堂上,她不仅传授学生专业知识,更注重培养他们作为法律职业人的底线思维和崇高理想。在担任法学理论基础课程的任课老师期间,有别于普通教师的传统教学方法,她通过查阅文献资料,在网上检索相关案例,就同一理论提炼不同观点向学生展示,提升他们的思辨思维,培养学生的实际运用能力;课外,她又是学生们的好“伙伴”,时刻关心学生的思想动态,为他们在学习和生活方面答疑解惑,获得了学生们的广泛赞誉,数次被评为“优秀教师”。
  
  教书育人,一直是邵莹在践行的事,但心中埋藏已久法官梦也未曾磨灭。2009年初,她挥泪告别曾挥洒青春汗水的大学校园,着上庄严的制服,开启了别样的法院人生。刚到法院工作的邵莹是迷茫的,自己积累的法律知识和实际操作存在一定差距,工作也屡屡受挫,甚至一度怀疑自己是否做了错误的选择。但通过自身心态的调节,主动提出承担更多的工作,她瘦弱的身躯一次次提着沉甸甸的档案袋,跟随老法官们走街串巷、走村入户、进到田间地头定纷止争,记录下一次次成功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慢慢她逐渐找到了工作状态,也一路从执行员、助理审判员到真正成为一名人民法官。
  
  在少年审判庭工作时,邵莹曾承办过一起未成年人的寻衅滋事犯罪的案件,因一直无法联系到其中一名被告人小杰的父母,法院遂指定了一名合适成年人充当他的监护人出庭。庭审当天,小杰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悔恨不已,也准备了很多心里话想当面向父母吐露,可惜这个愿望最终未能如愿。细心的邵莹法官察觉到了这个细节,庭审结束不久,她想尽一切办法,历经艰辛终于联系上了小杰的父母。她来到位于红河县偏远山区的小杰家中,见到了小杰的父母,并录制了相关视频,记录了他们想要对儿子说的话。之后,她到少管所开展回访工作,了解小杰近段时间的心理状况,当她把事先录制好的视频播放时,小杰泣不成声,表示终于完成了自己想见到父母的心愿,承诺一定会按照父母的嘱托,在少管所服从教育,今后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党的十八大吹响了深化司法改革的号角,邵莹成为开远法院首批入额法官,并担任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多年的少年刑事案件审判实践,使得她深知惩罚犯罪不是目的,预防犯罪,让已犯罪的未成年人走上人生的正轨才是关键。邵莹充分利用庭审帮教环节,寓教于审。结合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家庭交友情况,在法庭帮教环节对被告人进行谆谆教诲,让庭审现场变为法治课堂,达到对犯罪的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在判决书中分析被告人走上犯罪的原因、有针对性的写下法官寄语,庭后将跟踪、回访落实到位,切实做到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帮助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走上正轨,防止再次犯罪。
  
  在忙于刑事审判工作之余,她也从未忘记自己肩负的其他使命。2016年,她再次回归“教师身份”,成为一名法制副校长。只要一有空闲,她就走访学校,了解师生的法治需求,开展庭审进校园、法治宣传、法治课讲授等活动。近年来,特别针对预防青少年犯罪、防范校园欺凌、扫黑除恶等专题先后到开远四中、七中、二中、东城小学、旧寨小学等学校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30余次。通过生动的讲解、教学互动,增强了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2019年9月,邵莹因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被开远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再问邵莹法官,对于两段职业经历是否还会后悔,她笑着回答:“从人民教师到人民法官,我现在两样都占齐了。都是为了人民,我无悔!”
  
  人民法官队伍里也正是有了千千万万个像邵莹这样的“老师”,社会运行才能更加和谐有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理念才能更加深入人心。
  
  在第36个教师节来临之际,祝全天下教师节日快乐!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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