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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2020-09-23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讯 (通讯员 李斯)在宣威法院的干警文化走廊上,王朝发法官的格言是:“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在司法改革的时候,他第一次考试就以高分考上了员额法官。法院的同事对他的印象大都是“法律功底很强”。
  
  还记得17年的某天,一位律师和他讨论婚姻法某条款,那位律师信誓旦旦表示如果自己说错了,就把桌子上的一盆草吃了!作为见证者的我当场翻阅法条,果然王法官是正确的,当我耿直的要求律师吃草时,律师最终只是尴尬地笑着离开了。彼时我刚入职不久,顿时觉得王法官果然法律功底很深厚!随着与王法官共事的时间越来越久,我发现王法官除了扎实的法律功底,“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这条格言更适合他。
  2014年他在少年庭工作的时候,因为考虑到一个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情况,判处罚金的时候从宽处理,因此被同事误解自己收了好处。我问王法官当时是怎么想的,王法官回答:“孩子的家长就是在街上摆摊的,很辛苦!家庭条件不好。当时来交罚金的时候,全部都是一张张布满汗水的五块一块的零钱。所以即便被误解,我也要坚持我的做法。”
  
  记得2019年的时候,王法官在刑庭工作,在王法官审理一危险驾驶案件时,按照查明的事实应当判处一定数额罚金。开庭时,取保候审的被告人迟到,迟迟没有到法庭,有人提议直接下逮捕令拘捕被告人,但王法官很耐心地说“再等等”,并亲自打电话询问原因。等被告人到法庭的时候,我发现被告人只有一条腿,拄着拐杖,迟到是因为路上走不快,也没有家人陪伴来法院。据他陈述,他拿着低保,家里妻子生病住院,危险驾驶是因为急着送妻子去就医,驾驶的三轮车撞上了别人的轿车。
  
  了解了他的家庭情况之后,王法官决定将罚金数额按法定最低限额1000元判处。在得知被告一次性缴纳罚金确有困难时,王法官让他先缴纳400元,余下600元限期缴纳。因被告人腿脚不便,由王法官的书记员代他跑腿去财务科办理了相关手续。
  
  2020年,王法官在审判管理办公室工作。某日,综合审判庭的庭长请王法官共同调解一件民事案件,案件当事人(女)智力有缺陷,和丈夫离婚后,孩子判决归男方抚养,但男方不管孩子,将孩子扔给70多岁的外婆和智力有缺陷的母亲。王法官了解情况之后,又动了“恻隐之心”,一面耐心地安抚当事人,一面主动帮助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
  
  一桩桩一件件,无不让我看到了王法官的“善良的心”,法律不仅仅是狭义的法律规则、冰冷的条文,而是广义的社会规则,其中就包括了人们感知得到的温度和内心的良知。拥有一颗善良的心的人能够自觉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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