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
新征程
您当前位置 :  首页 > 要闻

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四场)

2020-02-23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讯(通讯员 赵正银)2月2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四场),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宣传组组长,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蔡祥荣主持新闻发布会。

  蔡祥荣主任表示: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进展,今天,我们继续召开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四场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能源局、云南电网等单位就能源保障和稳就业等工作相关内容进行介绍并答记者问。
  
  之后蔡祥荣主任介绍了今天的发布人,他们分别是: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德耀先生;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徐绍文先生;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石丽康先生;云南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春红先生;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徐尤峰先生。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滇、香港驻滇、云南省及昆明市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
  
  蔡祥荣主任介绍了发布会的五项议程之后,各位发布人依次发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徐绍文:
  
  按照工作安排,我就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中出台支持性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 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省发展改革委自觉服从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紧紧围绕市场供应、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开工建设、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积极履职尽责,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价格主管部门闻令而动、迅速跟进,进一步加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全力保障水电气稳定供应和价格平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0】110号),2月14日我委印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性电价政策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0﹞134号),实施灵活电价政策,以减轻疫情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并明确政策执行的范围、支持的对象、政策的时限、操作的流程,保证政策落实落地。
  
  二 主要的措施
  
  1.“欠费不停供”,助力复工复产。按照《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收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此次出台的措施,要求疫情防控期间,为支持中小企业、农民合作社生产,实行“欠费不停供”的政策。
  
  2.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目录电价下浮10%。2020年2-3月,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非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用电按目录电价标准的90%结算。如果以上用户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按1-10千伏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0.400125元(不含代征基金)降低0.04元,以2019年2-3月电量(约17亿千瓦时)测算,可降低企业的成本约6800万元。
  
  3.变更电费计收方式更灵活、办理更便捷。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费计收方式(按变压器容量、按实际最大需量和按合同最大需量)的变更周期由3个月变更为1个月。同时,两部制电价用户由原政策暂停不得小于15天调整为均可按“天”办理短期暂停用电业务,按实际暂停用电天数减免基本电费。
  
  电力用户可根据实际生产用电情况及时向电网企业提出基本电费执行方式变更申请,办理暂停、减容、暂停恢复、减容恢复业务,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的方式申请。疫情防控期间用户申请资料可容缺后补,目前云南电网已开通业务办理绿色通道,实现客户申请“当日办结”。
  
  4.对防控应急保供企业给予优惠性政策。因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如,生产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测温仪、病毒检测用品、消杀用品、药品等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基本电费的,实际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过部分按实收取,不加倍收取基本电费。在疫情防控期间因疫情防控需要新建、扩建的医疗等场所用电,如采用双电源供电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
  
  三 初步的成效
  
  政策出台后,及时通过昆明日报、都市时报等当地主流媒体网站、南方电网95598、营业厅张贴公告、开展宣传、发送微信和短信、拨打客户电话、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朋友圈转发等方式告知客户相关降成本电价政策。截止2020年2月19日,已宣传到户的相关企业超过1万户。
  
  上述政策执行后,可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企业降低用电成本,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特殊时期的经营压力。截至2020年2月19日,已落实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涉及635户,可减少企业用电成本2700万元。其中,申请办理基本电费计收方式由容量变更为实际最大需量客户有152户,降低用电成本约770万元;申请办理暂停、减容业务的客户有483户,降低用电成本约1930万元。
  
  四 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密切关注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人民政府汇报,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帮助企业共渡难关。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尤其对尚未宣传到户的相关企业,电网企业要加强跟踪,主动向用户宣传告知,确保企业在复工复产后第一时间知晓和享受疫情防控期间降低用电成本的政策;二是依据职能职责帮助电网公司、各增量配售电企业细化落实相关电价政策,密切关注企业生产动向,切实加强服务工作,做好用户申请受理、办理减免等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三是及时跟踪已出台政策的执行效果,统计分析已执行政策的企业数量和降低用电成本的情况,收集借鉴其他省份的经验做法,依法依规调整完善政策措施。中央有关减税降费的政策措施,云南省将严格遵照执行。
  
  省发展改革委作为价格监管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除了出台一些支持性电价政策以外,在降低企业成本和价格监管方面还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免收药品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两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是正与省财政厅会签,拟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将临时乘机证明手续费收费由每份20元降为0元。
  
  三是交通部决定,2月17日零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全国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经省政府同意,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全省2019年底以前通车的高速公路,1至6类货车通行费分别按原标准95%、58%、68%、74%、75%、89%执行。
  
  四是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商品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等稳定价格工作。哄抬价格的认定标准为:第一,库存商品销售价格高于2020年1月24日最后一次交易价格的;第二,商品购货成本发生变化,购销差价(差率)超过2020年1月24日的;第三,所售商品2020年1月24日之前无实际交易价格,之后购销差率超过20%的。

  云南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春红:
  
  按照发布会的安排,我就全省能源供应保障工作的相关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疫情发生以来,省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成立疫情防控能源保供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做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能源保障工作的通知》,统筹指导协调全省能源战线全力以赴做好能源生产供应保障工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全省经济增长提供要素保障。
  
  一 明确能源保供重点。在做好全社会用能保障的基础上,要求各地将医疗机构、隔离区域、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医用物资生产企业等疫情防控单位和场所,党政军机关、铁路、民航、通信等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须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单位,列为重要能源保障用户,予以重点用能保障,确保不发生“短供断供”。
  
  二 加强电力运行调控,保障安全可靠供电。精准研判电力负荷变化情况,督促发电企业做好设备管理维护,提前采购储备充足燃料物资,严格执行调度指令,保障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电网企业做好电力电量平衡,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对中小企业、农民合作社、居民用电客户实行“欠费不停供”,加强电网网架监控、巡护,提高响应速度和处理能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非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用电按目录电价标准的90%结算;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三 加快煤矿复工复产,增强电煤供应能力。确定了38处全省统调火电厂主要保供煤矿名单,要求已经复产的煤矿努力做到满负荷生产,优先保障电煤供应;其他煤矿严格履行程序,尽快复工复产,加大煤炭产量,确保电煤供应。加强煤炭市场监管,保持煤价稳定。
  
  四 加强市场监测分析,确保油气平稳供应。督促成品油供应企业抓好油品调运组织,实行全品种供应;针对中石油油品压库倒逼平仓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油品仓储、运输、销售等困难,采取与中石化、中海油置换和“以站代库、以车代库”、社会促销等方式,保障企业生产平稳运行;要求天然气供应企业加大组织、优化配置天然气资源,完善天然气供应渠道,稳定市场供应。
  
  五 加大联络协调,保障能源产品运输畅通。优化调运组织和产运需衔接,协调公路运输,争取铁路运力支持,保障各地电煤、油气等能源产品运输畅通快捷。
  
  六 加强督促指导,实现能源生产供应安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能源保障工作,加强煤矿安全生产防范,加强电力安全运行调度,加强油气管道安全巡护,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
  
  目前,全省能源生产供应平稳有序:日发电量约5.4亿千瓦时,全省573个疫情防控医疗点、147个防疫指挥机构、42家重要医疗物资生产企业未出现停断电情况;成品油日销售量约2万吨,库存量约69万吨,成品油供应稳定;天然气日消费约450万方,日输送天然气近1400万方,油气供应充足;煤炭日产量超过5万吨,火电厂存煤约69万吨,电煤供应持续增加。
  
  省能源局将继续统筹好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以及经济稳增长关系,强化供需监测分析,加大运行调控力度,在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统筹协调各方,做好水电铝材、水电硅材等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的能源供应,为企业全面复工提供用能保障。督促各能源企业加快复工复产,不断提高煤炭生产能力,增加成品油供给,保障各行业用电、用气需求,降低用能成本,创新服务举措,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全省经济实现平稳增长。
  
  在保障省内电力供需平稳有序方面张春红表示:
  
  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确实对我省电力的生产产生了不利影响。省能源局高度重视疫情期间的电力保障工作,及时采取一系列措施,有效地遏制了疫情对全省电力供需产业的不利影响。现在,我省电力供需平稳有序。
  
  云南的电力结构是以水电为主,决定了我省火电在水电枯期尤其是疫情期间的保供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受疫情影响,全省煤矿复工复产的速度低于预期,电煤运输面临人员、车辆不足和道路不畅等困难。针对这些问题,省能源局进行专项协调,采取了以下三个方面的措施:
  
  1.积极协调煤矿企业、火电企业及交通运输部门。将各煤矿现有的20余万吨存煤通过绿色运输通道优先运送到火电厂,保证火电厂应有的发电能力。
  
  2.与曲靖、昭通、红河等重点产煤州市以及省煤炭产业集团共同研究电煤供应的保障工作。要求已经复产的煤矿努力做到满负荷生产;并明确了38处全省统调火电厂主要保供煤矿名单;督促煤矿在严格履行程序后尽快复工复产,优先保障电煤供应。
  
  3.要求具备条件的省属国有煤矿力争在2月25日前实现正常生产。各产煤地区要采取针对性措施,精准指导煤矿制定复产计划,在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逐矿排序、排产、尽快复工复产。
  
  通过各方的努力,全省电煤库存持续下降的局面得到扭转,电煤库存稳步上升。截至目前,全省有14个煤矿恢复生产,产能2238万吨/年,日产量超过5万吨;火电厂存煤由原来的50多万吨变为现在的69万吨,平均可用天数由原来可用11天变为可用13天;原来最低的一个电厂可用一天的煤,现在可以用5天。云南统调火电累计发电里45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91%;力争在2月底,煤矿复产率达到60%以上,电厂存煤达到平均可用15天以上,解除火电存煤的红色预警,为保障全省电力供需平稳有序奠定坚实的基础。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徐尤峰:
  
  有关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支持性电价政策,刚才省发展改革委对此进行了解读。云南电网公司坚决做好电价政策执行,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和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的部署要求,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一 广泛宣传政策,开辟办电绿色通道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性电价政策的有关精神,云南电网公司迅速行动,按照政策要求细化具体执行措施,并通过昆明日报、都市时报等媒体网站、南方电网网上营业厅和微信公众号宣传政策,在营业厅张贴公告,向客户发送短信、拨打电话等方式,告知相关降成本电价政策和业务办理流程。组织全省各供电单位主动服务,了解大工业停工、复产情况,向相关客户宣传讲解,并根据客户实际用电情况和意愿,为客户测算基本电费计收的合理方式。对于新(改)建的疫情防治定点医院以及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测温仪、病毒检测用品、消杀用品、药品等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企业的新增用电需求,开辟办电“绿色通道”,建立专属服务团队和客户经理“一对一”服务,对业扩全流程进行跟踪,压缩接电时长,帮助客户尽快投产用电。疫情期间在16个州市所辖服务区域内开通“局长热线”和24小时客户经理快速上门服务机制,“就近、就快、就熟”解决客户用电问题。
  
  二 积极推行用电业务网上办理,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云南电网公司及时优化内部流程,发挥“南方电网95598”微信公众号、“南方电网95598”支付宝生活号、南方电网APP、南方电网网上营业厅、“一部手机办事通”等互联网渠道和95598远程服务渠道优势,实现客户线上用电全业务办理、电费查缴、故障报修等,保障客户足不出户尽享24小时在线服务。特别是积极引导客户线上办理本次降低用电成本电价政策涉及的业务,包括基本电费计费方式变更、暂停、减容、暂停恢复、减容恢复等,实现客户用电业务申请“当日办结”。截止2月19日,635户客户主要通过网上渠道远程申请办理了相关业务,降低用电成本约2700万元。其中,申请办理基本电费计收方式由容量变更为实际最大需量客户有152户,降低用电成本约770万元;申请办理暂停、减容业务的客户有483户,降低用电成本约1930万元。有关政策对应的业务办理流程,我们在发布会门口设置了供电服务互联网体验区,并有工作人员现场讲解,欢迎各位媒体朋友体验宣传。
  
  三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和中国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全力做好电力供应,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中小企业、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用电,实行“欠费不停供”。严格落实国家和云南省有关政策,帮助用电企业合理测算,降低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此外,徐尤峰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支持性电价政策,通过南方电网互联网客户服务平台、95598供电服务热线和供电营业厅均可办理。我们优先推荐客户通过互联网客户服务平台办理,办理效率更高、更方便,还可大大减少疫情防控期间出门次数。客户可通过关注“南方电网95598”微信公众号、“南方电网95598”支付宝生活号,下载“南方电网”APP,登录“南方电网网上营业厅”办理。具体的办理流程我们在发布会旁设置了体验区,欢迎广大媒体朋友宣传体验。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德耀:
  
  我就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做好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 将就业政策纳入《意见》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稳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
  
  此次疫情对我省各行各业就业影响较大,就业难题突显。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应对疫情、稳定就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疫情下稳就业各项工作,在研究制订《意见》时,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重要的政策取向加以突显。其中三条稳就业措施(即第5条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第6条完善就业困难人员托底机制,第20条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分别从援助企业稳定工作岗位、托底就业困难人员、关注关心重点群体就业三个方面来促进就业,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将对打赢疫情阻击战、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复工复产、稳定社会预期产生积极作用。
  
  二 省发展改革委稳就业主要工作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扩大就业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宏观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稳定就业的职能职责,主要开展了五个方面工作:一是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努力通过扩大投资和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加快推进重点产业建设、落实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强化要素保障等措施,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着力夯实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基础。二是强化就业形势监测研判。按照定期组织就业形势分析的职责和惯例,开展了2019年度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对促进就业有前瞻性、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人民政府。三是推进就业项目建设。近几年来共争取到国家和省安排104个县459个乡(镇)实施了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8.77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45亿元;以及国家投入1.64亿元专项建设资金,建设普洱、昭通、保山公共实训基地。目前,我们正积极同国家对接,争取更多的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四是及时开展疫情对就业影响的研究。春节期间,省发展改革委开展了应对疫情稳就业研究,并形成初步研究报告,其中一些对策建议已在《意见》相关措施中得到体现。五是推动各项就业政策落实。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部署开展了农民工返岗返厂调研;组织开展在线职业技能培训、重点企业用工调度等工作;支持配合省人社厅研究制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工作行动方案》和我省贯彻国家《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研究制订省发展改革委应对疫情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10条措施。
  
  三 下一步继续贯彻落实《意见》的主要举措
  
  1.密切关注疫情变化对就业的影响。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选择一些典型地区深化研究,强化疫情下农民工、高校毕业生、企业下岗职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问题研究,提出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稳就业政策措施意见。开展重点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调研,为打赢决战决胜总攻战,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做出贡献。
  
  2.落实和开展好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会同省人社厅、工信厅、省总工会充分利用国家已免费开放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引导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重点就业群体积极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广大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和工作技能。
  
  3.支持引导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9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制订切合云南实际的工作推进方案。同时,加强部门协作,完善体制机制,优化创业环境,促进创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吸纳劳动者就近就地就业。继续做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部署开展的沾益、弥勒等15个县(市、区)全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
  
  4.全力支持配合人社部门的工作。切实履行职能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各项就业工作部署。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石丽康:
  
  一 及时出台政策组合拳,为保企业稳就业提供强大的政策支撑。
  
  大家都知道,稳就业首先要保企业,有了企业的成长和大规模的生产活动才可能吸纳更多就业。为应对疫情对就业的影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着眼全省实际以稳定就业、强化社会保障、完善公共服务为重点,先后出台20多项政策措施,打出了一套人社稳就业的“组合拳”。对于再就业方面的“组合拳”政策,我在之前的三次发布会当中已经给大家做了介绍,今天,我重点介绍人社“组合拳”在保企业稳就业方面的措施。这些措施归纳起来可以用七个字来概括“降、返、延、缓、减、贷、保”。降,就是继续执行降低企业社会养老保险费率的政策。返,就是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力度,切实发挥失业保险在稳定就业方面的作用。延,及时延长企业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期限的政策。缓,就是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减,就是国务院在18日刚刚发布的政策,昨天,人社部、财政部相关部门也发布了相关的具体落实措施,阶段性的减免企业在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纳的费用,大大降低企业的负担。贷,就是用好创业担保的财政贴息政策,提高企业和个人的贷款额度。提高贷款额度部分的贴息仍按原来的政策和原来贴息的渠道由政府给予贴息。保,即确保疫情期间社保待遇支付,确保各项待遇及时足额发放,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稳定社会人心。
  
  二 多措并举,全力做好稳就业各项工作。
  
  1.用足用好援企稳岗政策。针对省内部分企业受疫情冲击影响较大、用工需求降低的实际,进一步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努力稳企、稳岗、稳就业。目前,我们完成了第一批681户企业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报备,预计每月为企业延缴社保费2.65亿元,企业可以在疫情结束以后再行缴纳,给企业一个缓冲期。同时,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社会养老保险费率降到15%,已累计为企业减免缴费9.72亿元,大大减轻了企业的成本。目前,我们已经筹集安排了10亿元的资金用于企业稳岗返还,为了加快工作进度,及时发挥效应,省人社资源社会保障厅应对疫情稳就业指挥部向各地下发督办通知,明确要求各州(市)、县在3月15日前,对全省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兑现比例必须在50%以上。按照以前的进度,我们一般是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今年,应对疫情防控保企业稳就业方面,我们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大大提高全面稳岗返还的进度,通过加快进度、加快服务来保企业的发展。
  
  2.精准做好转移就业。我们按照“精准对接、错峰组织、动态监测、安全有序”的原则,集中力量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是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全省有2300万农村劳动力,截至去年年底,有1240万农村劳动力处于转移状态,这些群体大部分人在春节期间返乡,受疫情冲击,很多人都没有及时出去就业,所以做好这部分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是确保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举措。全省人社系统组织省、州(市)、县人社工作人员组成3286人的“人社服务专员”队伍,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沟通、网上联络等方式,全面调查全省企业开复工时间、在岗人数、缺工人数、招聘岗位等信息。并抽调5名处级干部分别到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福建等5省、市,专程对接劳动力返岗就业相关事宜。同时,要求各州(市)、县(区)至少与1个省外县级以上人社部门直接进行劳务合作。我在上次发布会上已经给媒体介绍过,我们在全省共建立了121个人社服务工作站,2月10日开始,这些工作站人员已经到位。截至2月20日,累计对接企业1.15万户,通过各方面的信息收集,为企业提供了107.63万个岗位信息。同时,针对节后大量农民工需要出去就业,疫情期间怎么组织等问题,我们分类对返乡后返岗的农民工制定返程计划表,对人员返岗相对集中的地方,协调交通、铁路、航空部门开通返岗专列、专车、包机,着力为返岗人员提供“点对点、一站式”的输送服务,能够实现“出了家门上车门,下了车门进厂门”。截至2月21日,每天对各地就业情况,特别是农民工返岗情况进行调度,截至今天凌晨,全省累计返岗就业农村劳动力已达366.83万人。媒体朋友们,我们非常欣慰,在疫情冲击影响各行各业的大背景下,我们接近1/3的外出务工人员已经顺利实现返岗,目前,只过了两个月,时间只过了1/6,照此进度,全省下一步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将程现出较为有利的局面。这几天,我们协调开通了2架包机,2月20日飞福州,今天,有3架包机从昆明飞广东和福州,开通了专列8列、专车3137辆。组织农民工外出务工这项工作得益于省委宣传部的统筹领导,以及各位媒体的高度关注、高度支持和积极参与,近期农民工返岗工作,特别是从2月18日以来,轰轰烈烈、热热闹闹,“天上飞、地下跑、船中走”,对从事稳就业工作的同志给予了巨大的鼓舞,中央电视台在新闻联播、新闻30分、朝闻天下、午间新闻都对云南的返岗就业和转移就业工作给予了大篇幅、长时间的报道,云南电视台、纸媒以及各个新媒体都做了积极的报道,在这里,我代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3.改进服务措施,提升服务质量。一方面充分利用“互联网+就业”渠道,通过云南人才网、“就业彩云南・一部手机找工作”等平台实施线上服务,推送大量招聘信息,因为疫情影响,我们把线下“春风行动”转移到线上,截止2月20日,网上招聘活动累计提供107.62万个岗位,吸引109.15万人次的各类群体参与网上点击和咨询。同时,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工作,重点实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基层就业,通过就业计划、扶持创业、支持就业新业态、社会服务岗位开发等多渠道多方位来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我们的目标是在今年底,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上年度水平,这对我们是一个挑战,但是我们有信心把这个工作做好。 另一方面,通过“云南省职业技能网络培训平台”加大线上培训供给,我们将从已筹集到位的28亿元大规模技能培训专项资金中全力以赴支持企业培训,以提升职工的就业能力,提高就业质量。
  
  三 强化指导督导,确保工作落实。
  
  应对疫情稳就业,我厅及时研判就业形势,研究应对举措,谋划稳就业工作。安排每名厅级领导负责督查2个州市,安排16名处长联系一个州市督导稳就业工作;成立由15名处长为督战队员的15个挂牌督战小分队,负责对未脱贫摘帽和已脱贫摘帽剩余贫困人口超过5000人的15个贫困县进行蹲点或定点督导。
  
  从今年一月份的情况看,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二月份虽然疫情给就业工作带来巨大的冲击,但是从二月中旬以来,省委、省政府及时加强了促进就业工作的各项措施。大家可以看到,2月15日以后,我省就业市场的灵活度、流动性在不断增加,企业复工在不断增加,就业形势在逐步好转。
  
  目前,云南疫情防控工作已取得积极成效。随着疫情形势的总体可控向好,企业的全面复工复产,特别是第三产业的逐步复苏,我省就业形势呈现出逐步好转的趋势。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有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我们有决心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我们一定能完成好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全省就业局势的稳定。

[编辑: zhao]

免责声明:
        快报网转载的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快报网无关,您若对该稿件有疑议,请与我们联系。

上一篇:病毒无情 桂首有情|南宁市桂首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累计捐赠价值近2000万元防疫物资

下一篇:截至2月22日24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奋进新征程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