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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连线看守所、刑事案件隔空审

2020-03-13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讯(通讯员 李丽庄)随着法槌敲响,一场“别具一格”的网络庭审活动在永胜县看守所拉开了序幕!永胜县人民法院借助互联网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某犯盗窃罪一案。
  
  这也是永胜县人民法院疫情期间网上开庭第一案。

  新冠肺炎爆发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被告人提押成为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大难题。为保障看守所在押人员健康权益和诉讼权益,避免因疫情导致被告人被超期羁押的现象发生,永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认真落实上级法院通知精神,不等、不靠、不拖,及时接收检察机关移送的刑事电子卷宗,统筹协调案件受理,在抓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抓好刑事审判工作。为防止疫情的交叉感染,经过与检察院、看守所协商,采取网络庭审方式,使用远程视频连线被告人,“隔空”展开庭审。

  庭审过程:庭审开始前,庭审现场进行了全面消毒,法官、书记员及公诉人做好充分的安全防护和检测消毒后,进入网络开庭场所。庭审中,主审法官提前将网上庭审注意事项等问题告知,法院信息技术人员先行一步测试,法警提供警力保障,被告人在看守所内接受庭审,此举,消除了提押换押及途中感染风险。法庭内,合议庭成员、出庭检察员、辩护人严守防疫防控有关规定,全程佩戴口罩,秩序井然。法官、公诉人与被告人在电子屏幕上“隔空”对话,经过严格规范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流程,庭审的视频信号传输流畅,庭审效果良好。
  
  整个庭审持续40余分钟,该案件将择期宣判。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避免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同时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永胜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现代科技优势,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开展庭审。永胜县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进行远程视频庭审,选择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且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展开。

  这些刑事案件实现远程审理后,无需将被告人提押至法院审判庭,降低了押解被告人的安全隐患,通过庭审视频,让参与审理的各方不接触、无感染,降低了疫情防控风险。既严格落实了上级法院疫情防控安全措施,保障了干警和被告人安全,又做到防控疫情和办案两不误,实现了疫情防控下司法审判的公正和效率。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永胜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在线办公模式,通过电话、短信、微信、互联网等方式与当事人、代理人沟通联系,从立案到调解、从审判到执行,大力推行“不见面”办案,“无接触”结案,截至目前,诸多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实现了疫情防控与案件办理的“双同步、两不误”,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积极贡献永胜法院力量,也为法院信息化建设与深度应用作了新的有益尝试与积极探索。

[编辑: 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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