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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晋宁警方协助取证破获骗婚案 当事人赠送锦旗

2020-09-24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讯 (通讯员 王昱博)2020年9月24日,晋宁公安分局收到一个从安徽寄来的包裹,里边有一封感谢信和一面写有“持正义秉公执法、为百姓排忧解难”的锦旗。
  
  感谢信:“我是安徽省蒙城县许谭镇的......通过媒人介绍,给8万彩礼后,我儿子和晋宁杜某某结婚领证......杜某某说她父母在云南出车祸,回娘家之后再也联系不上......我给媒人打电话,媒人说他们已经领了结婚证,和他没有关系......2020年4月24日我到达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信访办,朱正武警官接待了我,等我把详细情况对朱警官讲清后,朱警官便联系了晋宁公安刑侦大队。刑侦大队了解情况后,便开车把我带到了二街派出所。在信访办与刑侦大队和二街派出所等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只用了几个小时就把我在家跑了一年多没办成的事给办好了,因此,我特别感谢他们为老百姓排忧解难,持正义,秉公执法。”
  
  写感谢信的是安徽省蒙城县许谭镇的李某某,他的儿子通过媒人陈某某(山东人)介绍,出了8万元(彩礼),于2015年11月18日与晋宁二街杜某某领证结婚。结婚后,杜某某陆续花销李家1万多元人民币。12月15日,杜某某称家中父母因车祸在重症监护室中抢救,便让丈夫出钱,买了车票回家。杜某某走后,李家人联系不上杜某某,便联系了媒人陈某某。给了3000路费后,陈某某将杜某某带回李家。杜某某回李家第二天,便以为父母看病为由,向婆婆借2万元钱,婆婆要求跟随杜某某到云南看望杜某某父母,杜某某没有同意,也没敢再提借钱的事。过了几天,杜某某谎称外出洗澡,离开了李家,之后李家人就再也联系不上杜某某。
  
  2017年4月24日,李某某来到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求助,民警得知情况后,立即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取证工作。经查,杜某某本人在认识李某某前就已经结过2次婚,其父母也并未发生车祸。在民警帮助下,成功追回李家彩礼费7万余元。
  
  据悉,杜某某及媒人陈某某因涉嫌诈骗,被分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3年6个月。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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