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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做好未成年人司法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2020-10-15 来源:快报网
  快报网讯 2020年10月13日,云南省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公室主任培训会在玉溪市正式开班,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普浩、环资庭庭长杨颖蕾参会,并就未审工作进行深入的学习交流和探讨研究。
  
  环资庭庭长杨颖蕾作交流发言
  
  未成年人能否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到其自身的前途和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和民族的未来。一直以来,盘龙法院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创立“盘龙模式”,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02年,昆明市盘龙区政府与英国救助儿童会合作,在盘龙区开展了“未成年人司法试点项目”的实践和探索。盘龙法院积极参与,率先提出“司法分流”和“合适成年人”制度,创立了全国闻名的“盘龙模式”:在加强教育预防的基础上,对触法未成年人有条件的、最大限度地适用非监禁措施进行刑事诉讼或非监禁处罚;将触法未成年人从司法程序和实体法律处罚中分流出来,在不脱离家庭、学校、社区的条件下,进行帮助、教育及挽救,使其改过自新、重返社会。
  
  探索新机制,注重法律教育,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蓝天。
  
  坚持“惩罚为辅,教育为主”原则,创新保护未成年人诉讼权益举措,组织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模拟审判,在昆明市野鸭湖拓展训练学校成立了云南省首家“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联合创建昆明首家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取证与保护运行机制,积极参与云南省第一家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研究基地建设,连续两届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用心感化,倾力帮教,挽救失落心灵。
  
  作为昆明市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的试点单位,除创新圆桌审判方式、与盘龙区未成年人司法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合作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背景调查、心理干预及评估机制外,盘龙法院还编写法官寄语、开展校园法治宣传、节日回访慰问帮教等。同时,对涉诉涉法未成年人的司法工作,不止步于审判阶段,还向前、向后、向外进行三延伸,立体多维度打造青少年维权工作品牌。
  
  以学促长,善学善思。盘龙法院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充分发挥法治智慧和力量,为继续巩固和提升多部门参与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深入开展而努力奋斗。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环资庭供稿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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