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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依法从严惩处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情节严重犯罪

2024-12-24 来源:光明网

  光明网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 孙满桃)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问题给企业生产、公共安全埋下重大事故隐患,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形成跨省特大伪造、变造、买卖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的黑灰产业链,严重扰乱安全生产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为有力震慑犯罪,警示教育社会公众,筑牢防范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问题防火墙,今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5件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犯罪典型案例。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孙某强、韩某平等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案,就是一起通过设立虚假官方网站、网页,大肆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源头性犯罪。

  最高法表示,人民法院对于实施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犯罪规模大、持续时间长,伪造证件类型特殊、数量多、危害大的犯罪分子,依法认定为“情节严重”,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案情显示,被告人孙某强指使他人设立多个虚假的国家机关网站、网页,于2022年9月至2023年5月间通过维护、运营上述网站、给下线人员派发授权点、提供登录账号等方式,伙同他人伪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操作证等共计18 700余个。被告人韩某平作为孙某强下线,使用从孙某强处获取的授权点,通过使用账号登录涉案网站的方式,伙同他人伪造上述电子证共计10 200余个。为将伪造的电子证转化为实体证,韩某平还伪造国家机关印章57枚。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孙某强、韩某平伙同他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韩某平还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其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的公共信用和管理秩序,孙某强等人均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韩某平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孙某强、韩某平等人犯罪情节严重,均应依法惩处。

  最终,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被告人孙某强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判处被告人韩某平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责令孙某强、韩某平等人继续退缴违法所得。

  最高法表示,遴选此类典型案例加以发布,旨在促进加强网络空间治理,铲除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犯罪利用信息网络滋生、蔓延的土壤。希望有关网络平台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及时清理下架涉安全生产资格证书违法信息;有关部门加强网站、APP备案管理,依法处置假冒政府网站、APP,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环境。同时,希望通过以案释法,充分揭示网络销售、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行为的欺骗性、违法性和危害性,不断提升社会公众识别防范假证的意识和能力,助力营造“源头不制、网上不卖、行业不买、工地不用”涉假证书的良好社会氛围。

[编辑: 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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