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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法庭庭长秦硕:筑牢司法保护防线

2024-12-16 来源:中国青年报

用心挽救迷途少年 惩治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

少年法庭庭长秦硕:筑牢司法保护防线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的U字型法台。海淀法院供图

  法官秦硕带领中关村一小学生参观少年法庭成立四十周年成就展。海淀法院供图

  编者按

  从1984年10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建立我国第一个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议庭起,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已历经40年的探索发展,未成年人审判被称作特殊的“希望工程”,既是平安工程,也是民心工程,是一项讲政治、讲法治、讲情怀的事业。

  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前夕,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走进北京、重庆、安徽基层人民法院的少年法庭,深入了解未成年人审判法官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双向、全面”的司法保护,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治理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法官阿姨,您不要走,我们有事要和您说。”“12·4”国家宪法日前夕,在北京市海淀区一所小学上完法治课后,两名女生围在法官秦硕身前,寻求帮助。

  “孩子有话要和初次见面的法官讲,说明她一定遇到了自己难以解决的事情,我们有责任帮助她。”秦硕说。

  作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温泉人民法庭(少年法庭)庭长,秦硕从事少年审判已有12年,审理过千余起涉未成年人案件,同时担任多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她带领海淀法院少年法庭首创了“首审责任制”“预防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X’计划”等多项特色审判工作机制。

  在11月27日召开的少年法庭成立四十周年座谈会上,海淀法院温泉人民法庭(少年法庭)获评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对罪错未成年人宽容但不纵容

  秦硕2012年调入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工作,此前她已在刑事审判领域工作了10多年。

  为了尽快适应新岗位,她梳理了海淀法院五六年间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从判决书上看,感觉少年法庭对未成年被告人都判得比较轻。”秦硕回忆,“诸如抢劫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这样的‘重罪’,在少年审判中会出现法定刑以下量刑,甚至判处缓刑。”这让秦硕一时不能理解。

  职业生涯中的第一起少年审判案件,颠覆了秦硕对抢劫犯的认知。

  “那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抢劫犯。”秦硕回忆,来到她面前的于杰(化名)文质彬彬、成绩优异,还兼任学生干部。可高三那年,他冲进一所大学抢了几百元现金和3部手机,但没出校门就被抓住了。

  为什么要抢劫?面对法官的询问,于杰起初一句话也不肯说,都由父母代为回答。秦硕了解到,于杰的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家庭环境很好,于杰的学习成绩也一直很好,“按常理,这种犯罪行为这辈子都不会在他身上出现”。

  经过和于杰反复沟通,秦硕终于打开了他的心防。案发当天,母亲一句简单的抱怨和几句唠叨,刺激到了正处于高三特殊时期、情绪不稳定的孩子。当天深夜,他持刀校园抢劫的初衷竟是要证明“没有父母、不靠学习好,也能活着”。

  秦硕在走访中发现,由于父母长年冷漠、刻板的家庭教育,于杰从小对自己“要求刻板的严格”,重压之下,行为出现了偏差。他的母亲了解原委后自责不已,希望把自己的教育方法作为负面典型。

  最终,综合考虑于杰的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法院决定依法从轻处罚,对于杰适用缓刑。

  取保候审期间,于杰返回学校参加高考,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大学。案件审结后,秦硕定期对于杰的学习生活情况进行跟踪帮教,帮助他疏导人生困惑,增强人生自信,并与于杰的父母保持互动,督促、指导他们增强亲子沟通,缓和家庭关系。

  随着缓刑考验期结束,这种帮教渐渐地从时隔半个月,拉长到3个月、半年……大学期间,于杰成绩优异,获得多项奖学金,缓刑考验期满后顺利出国留学,完成学业后回国工作。十几年过去了,于杰还不时和秦硕联系。

  此案被作为一起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帮助其重回人生正轨的效果显著的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发布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在点评这一案例的意义时强调,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准确定罪、恰当量刑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做好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挽救、跟踪帮扶;要通过认真负责、耐心细致的工作,促使犯罪的未成年人悔过自新、不再重蹈覆辙,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和社会的有用之才。

  从1984年10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建立我国第一个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议庭起,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已历经40年的探索发展。在刑事诉讼中对未成年人实施“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已于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时,以立法形式确立。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到场等少年司法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也逐渐成为法律规定。

  1987年9月,海淀法院在刑事审判庭下设“少年刑事审判合议庭”,成为北京市首批专门成立少年法庭的法院之一。

  1992年,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创设了特有的U字形法台,增设了帮教席,法院、控方、辩方、学校、家长、社会调查员等各方围坐在一侧,形成教育合力,像一个张开的怀抱拥抱坐在被告人席上的孩子,最大限度教育挽救失足少年。U字形法台、圆形法台目前已是许多少年法庭的标配。

  “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不能主观地用罪错行为去推断犯罪故意,因为孩子身心发育不够成熟,想法与行为之间有很大差距,如果不能理解这个行为背后的原因,很难给出公平公正的裁决。”秦硕解释,并不是未成年人犯罪,就一味减轻处罚。

  “罪错未成年人的行为可能涉及家庭关系、朋辈交往、社会化程度等多方面问题,要进行综合评估,为其量身定制矫治方案,确保以后不要再出现违法犯罪行为,而不是简单地从轻处罚。”她强调,对未成年人犯罪,法律宽容但绝不纵容。

  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从事少年审判的法官不仅要了解教育学、心理学、犯罪学、社会工作等方面知识,还需要参与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诸多“案外”环节。

  在秦硕看来,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改革后,少年法庭法官面临更大挑战。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法庭工作的意见》,提出有条件的中级人民法院可设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2013年,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开始实行刑事、民事综合审判,过去仅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少年法庭,受案范围逐步扩大,包括部分涉未成年人的婚姻家庭纠纷、侵犯未成年人身体权、生命权、健康权、人格权等权益的民事案件。

  “过去,‘审判+帮教’是以个案为工作方向,能救一个是一个。但在综合审判中发现,部分在罪错未成年人群体中发现的问题,在一些婚姻家事案件中已经出现了苗头。”秦硕解释,在少年法庭审理的民事案件中,80%的案件涉及孩子抚养、监护问题,这些案件中涉及的未成年人存在的某些行为和状态,已经和罪错未成年人“对得上”。

  “已经发现苗头,就不能等他出现罪错行为后再去帮教。”2014年,秦硕开始带领海淀法院少年法庭探索少年审判“首审责任制”,承办初次在少年法庭立案案件的即为“首审法官”,日后如有涉及同一未成年人的案件,无论刑事或民事,均由首审法官负责审理。

  每一位法官在审理中都必须详细调查、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情况,主动发现危险点和风险点,及时干预、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对未成年人的影响。

  “要体现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秦硕介绍,一些涉及探望纠纷、抚养权变更的案件,隔两三年就会通过诉讼解决,同一个法官非常了解这个家庭,能快速解决后续案件。在一些侵权责任案件中,“首审责任制”能有效缩短流程,减少当事人诉累。

  “有的家事案件,已经看到孩子有行为偏差的苗头了,法官就要提醒家长,因为离婚官司的情感纠葛、财产纠纷打得不可开交,不要把孩子牵扯到大人的恩怨中,持续在负面情绪中生活,孩子有可能出现行为偏差。”秦硕举例,在一些判决书后,法院会附上家庭教育关护提示卡,提醒家长更好教育孩子,“也告诉家长,少年法庭就是对孩子负责”。

  对于未成年人的六大保护要形成合力,不能有缺口

  近年来,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办理的刑事案件中,更多的是侵害未成年人案件。

  202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实施当天,秦硕审结了全国首例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性侵未成年人的教职人员依法宣告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刑事案件。

  此案中,被告人王某某在担任某学校外聘指导教师期间,利用“一对一”单独授课机会多次猥亵一名10岁女童。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并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

  “和普通刑庭不太一样,在类似案件中,不仅要惩治犯罪,还要第一时间启动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给予专业指导与帮扶。”秦硕曾审理过一起教师性侵男童的案件,被告人李某幼年时曾遭遇老师的侵害,由于家庭教育非常严格,李某不敢将这件事告诉家人,长年的压抑使李某出现了心理问题,从一个受害人演变为加害者。

  对于备受社会关注的校园欺凌问题,海淀法院少年法庭从2016年起,探索建立家庭、学校、法院三位一体的立体化措施防控校园暴力。秦硕把类似的典型案例转化成法治课程,针对学生、家长、一线教师、学校管理层等不同群体,进行有侧重的法治教育,把预防性工作落实到家庭、学校、社会各层面,把问题解决在发生之前。

  “校园欺凌、校园暴力还有一些侵权案件,法律规定有明确界定,家长、老师要搞清楚,孩子之间的打闹,与恶性的暴力行为,还有长期的带有侮辱性质的欺凌行为不一样,得区分开。准确判断,才能正确处理。”面对家长和老师,秦硕会讲明具体的法律问题,面对孩子们,她会用鲜活的案例引导他们掌握自我保护的方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023年,秦硕和同事们进一步升级创建了预防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的“X”计划,综合运用社会调查与观护、家庭教育指导、心理测评与疏导、跟踪帮教等特色司法延伸工作,督促家长、学校等主体各司其职,全力保护被欺凌者的权益。

  在秦硕看来,对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网络、司法六大保护要形成合力。“不能有任何一个缺口。”秦硕感慨,“司法保护是最后一道防线,但工作正在向前辐射,六大保护携手,才能让每个孩子都健康快乐地长大。”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 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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