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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怒江:深入走访,宽严相济化解矛盾

2020-12-09 来源:快报网
  快报网讯 (通讯员 陈婧) 近日,兰坪县人民检察院审慎适用相对不起诉,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妥善解决家庭纠纷,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司法力量。
  
 
  兰坪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王某某故意伤害一案时,发现王某某与被害人王某甲系父子关系。事前,王某某酒后与母亲因低保资金分配问题发生争执,继而用脚踢其母亲,父亲见状出面制止,反被王某某手持方凳将其父亲打伤。经鉴定,王某甲的身体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案发后王某某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案属家庭矛盾引发的家庭暴力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第十八条的规定,兰坪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积极听取被害人意见,并深入王某某所在的村委会调查了解后发现,王某某与王某甲未共同生活,两户家庭均为低保户,王某某系家中现有的唯一劳动力,仍有幼儿待抚养;其父亲王某甲及母亲仍在抚养其大哥的遗子,因缺乏劳动力,生活较为困难,且双方之间有较大的误会,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王某甲亦表示对王某某的谅解,希望从轻从宽处理其儿子。在兼顾维护家庭稳定、尊重被害人意愿等因素后,兰坪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王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但建议对其行政处罚,以儆效尤。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倡树敬老新风,是促进社会文明的需要,做人先学孝,百善孝为先。为达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承办检察官陈婧、杨润平综合以上因素,适时邀请王某某邻里、村委会干部、驻村干部、社区民警等共同参与王某某的家庭矛盾化解,对如何正确解决日常纠纷等方面进行教育和训诫,同时积极在父子间帮助传达都不善表达的真心。在检察官及村委会的帮助下,王某某打开心结,表示今后将积极赡养老人、尊老敬老,并向村委会及检察院写下了保证书。
  
  鉴于王某甲一家医药开支较大,王某某赔付能力有限,故兰坪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将司法救助线索移交有关职能部门帮助王某甲度过难关。
  
 
  情法相容,检察官以法律为尺度,用真心、真情将矛盾化解在家里、化解在基层,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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