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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二尺长刀惊现长水 “红袖标”大妈只看了一眼便报警

2020-08-14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 (通讯员 柴宇航)日前,昆明长水机场保洁员江大妈正常在航站楼2号门外清理靠车道垃圾桶时,突然发现桶内有一把被牛仔裤包裹的长刀。平时接受过机场公安法制教育并作为“红袖标”治安志愿者的江大妈觉得这把刀有可能是“管制刀具”,便立即向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航站区派出所报警。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并将该刀具取回,测量该刀全长约61.5厘米(约等于1.845尺),刀柄长约25厘米、刀身长约36.5厘米、刀身宽约6厘米、刀刃锋利,有血槽,刀身呈银白色、木质刀柄。派出所根据《管制刀具认定标准》进行检验,认定该刀为管制刀具。
  
  民警随即展开调查,最终将刀具来源锁定为旅客刘某。可刘某已于当日携女友乘坐航班从昆明飞往杭州。民警遂与浙江警方取得联系,在两地机场公安联动下,成功将刘某及其女友截获于杭州萧山机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同时,航站区派出所对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报警的“治安志愿者”江大妈给予了物质奖励。
  
  机场警方提示:切勿携带管制器具进入机场等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不慎携带,请及时上交警方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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