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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19天拿到279247元执行款 他终于还上了工人的辛苦钱

2020-11-04 来源:快报网
  快报网讯 一件执行案件,是一本厚厚的卷宗。在申请执行人看来  却可能是家庭的救命钱, 公司发展的保障金。
  
  “谢谢法院,谢谢执行法官,是你们公正高效的执行,挽救了我们的公司。” 10月21日,当事人刘某特意赶到楚雄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印有“热情服务解民忧,秉公执法扬正气”锦旗送给案件的执行法官,感谢他们高效办案,公正执法。
  
  从申请强制执行到拿到执行款,刘某仅仅等了19天,楚雄市法院的执行法官就将279247元执行款交到了刘某手里。短短3周时间,是怎样的执行魄力让历时两年多的案件得以执结?
  
  案情还要追溯到2017年12月,被告楚雄某建筑公司向楚雄某单位承建了钢结构体系,并将该工程内部承包给被告张某某、金某某。同年12月19日,金某某与原告刘某签订了工程施工协议书,双方约定,随着材料进场以及部分安装的完成便进行一次款项的支付,全部工程施工完成后在半个月之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尾款。2018年5月19日双方结算时,确认此次施工工程款共计446707元。扣除已支付的部分费用,被告金某某、张某某还欠原告刘某232706元。2020年5月,因还款期限已过,原告刘某索要无果,故将其诉至法庭。2020年5月20日,法院判决被告张某某、金某某、楚雄某建筑公司支付原告刘某工程款、违约金共计279247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判决生效后,被告张某某、金某某、楚雄某某建筑公司在法律文书规定的时限内未履行法律义务。此时的刘某,一边是公司雇佣的农民工工资无法支付、公司陷入困境,另一边是法律文书无法兑现、赢了官司拿不到钱。2020年9月2日,无奈的刘某拿着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在承办案件过程中,认真分析案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释明拒不履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与双方当事人多次进行调解、协商还款计划。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2020年9月28日,279247元的执行款已经到了刘某的账户,案件顺利执结。
  
  案件高效执结,刘某感受到了楚雄市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力度和决心,特地送来锦旗以示谢意,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一面锦旗,背后是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也是法院干警司法为民、尽职担当的职责体现。
  
  楚雄市人民法院供稿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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