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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野生动物虽美 不可随意亵玩

2020-11-18 来源:快报网
  快报网讯 (通讯员 赵颖)近两年来,禄劝法院共审结13件涉野生动物案件,罪名主要涉及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白腹锦鸡(图片来源网络)
  
  红翅绿鸠(图片来源网络)
  
  案件多为猎捕、收购、杀害本土野生动物“箐鸡”,即白腹锦鸡。也有“绿斑鸠”,即红翅绿鸠,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被告人多因法律意识不强,对野生动物保护相关宣传不敏感,在抱有食用、养殖观赏等心理的情况下选择下套猎捕、购买等手段对野生动物进行杀害或豢养,导致自己触犯刑律,最终获刑6个月至3年不等,对自己的人生及家庭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追悔莫及。
  
  除以上两种本地常见野生动物外,本地此前还有大家曾经熟知的麂子,即麂,但如今已经在捕杀下不见身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处应引起注意,仅捕捉、饲养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也触犯刑法,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除本地常见的野生动物外,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规定的一级、二级保护动物及我国在国际上签订的《濒危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1》、《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中所列非原产中国的所有野生动物,分别核准为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其中一级保护动物包括大家耳熟能详的滇金丝猴、雪豹、丹顶鹤等,二级保护动物包括穿山甲、猞猁、隼科(所有种)、云南闭壳龟等。
  
  延伸关注
  
  近几年网络上兴起饲养异宠之风,不少年轻人都开始饲养这些特别的宠物,但大家要注意,部分国外流行的异宠正是我国国家保护动物。如缅甸黄金蟒,也产于我国南部,因体内缺乏黑色素而产生金黄色使其受到热爱爬行类的异宠爱好者喜爱,但缅甸蟒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如要饲养人工繁育的黄金蟒,须向野生动物主管部门申请繁殖许可证,并申请种源办理引进手续。还有之前火热的爱说话的非洲灰鹦鹉,也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如需饲养人工繁育的灰鹦鹉,也须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
  
  为保障自身权益和保护野生动物,各位喜爱宠物的小伙伴们千万要注意,不要在疏忽大意下触犯刑法,让自己追悔莫及。如发现非法购买、运输、出售野生动物、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公民有义务进行检举和控告,应及时拨打110报警或向森林公安机关举报。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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