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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理:醉酒痛快一时 冲动后悔一生

2020-08-18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 ( 通讯员 舒开艳)酒,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恶。——《说文解字》。它能解忧、亦能消愁,更是人与人感情交流不可或缺的东西。酒虽然是好东西,但过量饮酒不但会给他人带来无尽的伤痛,更会让自己受到法律的制裁。2019年1月5日,简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严重后果的交通事故; 7月17日,李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两人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9月23日,杨某昆酒后强制猥亵他人;12月17日,杨某梁、杨某飞、赵某酒后持棍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三人轻微伤…这一起起发生在剑川的真实的事例向我们诉说着酒后给他人带来的不仅仅是身心、身体、精神的创伤,施暴人的种种行为触犯法律受到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自己不但要承担经济上的民事赔偿责任更要承担刑事责任。
  
  2020年7月9日,剑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赵某华危险驾驶一案及王某润、王某四、王某堂、王某泽、王某锡寻衅滋事一案,并对赵某华危险驾驶一案当庭宣判。
  
  赵某华平时就喜欢喝点小酒,因朋友集会饮酒后有事要外出办理,在未听从他人劝告后带上其孙女,驾驶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最终发生交通事故,给他人和自己带来身体的伤害。案发后被提起公诉,虽然在庭审中赵某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深感后悔。然而,后悔并不能让时光倒流,亦不能改变发生的事故。最终,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领刑三个月拘役并处罚金4000.00元。用三个月自由来换一时的痛快值得于否,相信在赵某华心里已有一个确定的答案,可惜悔之晚矣。
  
  王某润、王某四、王某堂、王某泽、王某锡等五人在吃烧烤的过程中,过量饮酒胡侃乱吹时,突然有人提出去殴打杨某德,众人悻然同意,在行进的途中,王某润因担心第三人王某太走漏风声,便电话告知王某太不能去通风报信,且与之产生言语冲突,五人便改变主意并折返至烧烤店,用木棍打砸烧烤店后,又对王某太、杨某新进行殴打,最终造成了二人轻微伤。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认为王某润、王某四、王某堂、王某泽、王某锡等五人,在公共场所逞强耍横、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法律对于违法人员,从来都是一律平等,从不缺位。
  
  酒逢知己千杯少,那喝的是“度量”,而非“肚量”,拼倒对方非好汉,酒后自制真英雄。“酒”喝得恰到好处,是“好酒”,喝得心血澎湃那就得三思而后“饮”。虽然同学聚会、朋友交流都少不了它,但要清楚认识到会有怎样的后果,而这样的后果自己是否能够承受得了。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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