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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临沧沧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2020-07-08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 (通讯员 肖明)为贯彻公安部4月16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部署会议精神,落实《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突出执法重点、治理交通乱点、攻克管理难点,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根据《临沧市转发公安部交管局进一步加强夜间公路交通安全管控工作和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提升城市交通出行安全水平的通知》要求,沧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紧紧围绕城市交通管理重点、难点,突出强化时段、路段的管控力度,切实做好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交通出行安全水平。
  
  一、加大执法力度,严管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大队坚持精确打击、精准防控,深入分析研判城市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科学安排勤务,提高日常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大对事故多发时段路段、肇事突出车辆、人群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是每周末保持对酒驾醉驾、假牌套牌假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严管力度,并形成常态化、全覆盖高压态势。二是针对城市道路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死亡事故突出的特点,加大现场查纠力度,并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开车接打电话、行人及非机动车闯红灯、无证驾驶摩托车、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高风险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现查处能力。
  
  二、开展集中攻坚,综合治理城市交通乱点。一是以货车、面包车、农村客运班车为重点,每月5日、15日、25日积极开展统一行动,每周三、周四全省国省道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每周五全省县乡道、农村地区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每周五至周日开展周末夜查集中统一行动;二是以货车超载、疲劳驾驶、强超强会、违法载人,面包车和农村客运班车超员载客,汽车超速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十类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纠一起;三是以辖区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的路段为重点,特别是劳务人员集中企业、货运企业、施工工地周边路段、货车通行集中路段增设执勤站点,严查严管, 加强路管控力度。
  
  三、注重标本兼治,协同共治管好重点车辆。积极建立落实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将在用电动自行车全部纳入管理,并按过渡期要求稳步推进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不断深化快递、外卖行业交通安全警社合作、警企共治,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创新管理方式,督促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路面执法管理,落实违法和事故通报制度,提升行业安全水平,积极深入外面企业宣传并发放宣传材料。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沟通协作,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建筑渣土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管理车辆和驾驶人。
  
  四、定期开展测评,强化交通秩序结果导向。每月测评城市道路机动车斑马线礼让率、行人遵守交通信号灯率、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率、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摩托车头盔佩戴率、汽车安全带使用率等能够客观反映城市交通秩序水平的指标数据,并通报测评结果,并在测评工作中不断完善方式方法,并用测评结果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其他部门支持,促进重点行业加强教育管理,引导群众不断提升安全文明意识、自觉养成安全习惯。6月份沧源大队城市道路机动车斑马线礼让率95%、行人遵守交通信号灯率90%、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率95%、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36%、摩托车头盔佩戴率70%、汽车安全带使用率72%。
  
  6月份,沧源大队共开展违法整治行动20次,共深入乡镇、社区、企业、学校、单位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26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2863份,发送短信提示16564条。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71起,其中不戴安全头盔46起,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103起,饮酒驾驶6起,醉酒驾驶1起,违反禁令标志指示518起,人行道不停车让行49起。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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