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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孝顺”不仅仅是个名词,更是个动词

2020-11-13 来源:快报网
  快报网讯 (通讯员 杨薪莲)近日,禄劝法院执行局到团街镇运昌村委会大河边村实地强制执行周某兰分别申请执行周某贵、周某祥、周某明、周某付赡养纠纷四案,现四案已执行完毕。
  
  基本案情
  
  申请人周某兰育有六儿一女,早在1997年,周某兰与丈夫周某荣就赡养问题将七个子女诉至法庭,法院对两位老人的赡养问题作出判决;2003年,在周某荣去世后,七个子女因遗产分割对簿公堂;2006年,又因周某兰的赡养问题,在村干部见证下,7个子女达成了《调解协议》,此后各个子女也尽了一定的赡养义务。在2014和2016年的时候,大儿子周某华和女儿周某芬相继离世,还剩下5个儿子;2020年周某兰老人因无人赡养又将5个儿子诉至法院,禄劝法院作出(2020)云0128民初105号判决,判决书生效后,5个儿子却拒不履行。
  
  执行过程
  
  因申请人周某兰年纪较大,行走不方便,又考虑到执行赡养案件以和解为主的实际,执行局派出6名执行干警到实地对该案进行执行。执行法官找到申请人后,依次通知四名被执行人,除周某祥在外打工外,二子周某贵、四子周某明、五子周某付、六子周某平均到场。四个儿子表示对母亲尽赡养义务自己都愿意,但是有两个原因导致四个儿子有能力履行赡养义务却不愿意履行。其一,五个儿子都是被执行人,母亲却唯独不申请执行六儿子周某平;其二,六儿子周某平平时好吃懒做,整天无所事事,年近50的人却连媳妇都说不上,哥几个给母亲的赡养费全被母亲悄悄塞给六儿子。
  
  农村中时常因老人过分“偏爱”而引发的矛盾屡见不鲜,但是父母对生活较困难的子女“多加照顾”也可以理解。在执行员的耐心劝导下,四个儿子同意履行判决内容并现场履行部分案款,但是也明确表示超出判决范围,他们不会负担。
  
  法官有话说
  
  现实生活中,子女当思双亲抚养自己的艰难和不易,作为父母亦应体谅子女现实生活中的诸多难处。子女对父母的赡养除了财产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外,能做到兄弟和睦,顺应老人心意,也是孝顺的范畴。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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