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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金秋时节,他们成了田间地头的常客

2020-09-09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讯 (通讯员 通讯员 周燕群)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费孝通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土”即土地,是乡土文化中作为根的存在;“乡”是人们在所依赖土地上的空间的聚集,这种聚集,形成了村落。正是这种长久的对土地的依赖性与固定性,造就了农民对于土地的深厚感情及人与人之间质朴的情感。这种感情经过一代代的传承与沉淀,成为渗入中国人血脉深处的因子。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虽然带来了冲击,但却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这种乡土格局。由于对土地的热爱与城市化的冲击之间的矛盾,导致外出务工人员一方面割舍不下对土地的热爱,另一方面不能有效行使管理权,涉土地等纠纷相应的增多。使得以土地劳作为主的农民和以送法到田间地头的法官在这个时空上相遇了。
  
  在土地上劳作的不全是农民,还有法官
  
  做农民要抓住时令,才会有好收成。做法官何尝不是?农忙收获的季节,对于起早贪黑的农民,田间地头是最容易找到他们的地方,也是最佳的办案场所,只有方法对了,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加之涉及土地纠纷等案件,只有到现场实地勘验,调解、裁判、执行才能契合实际、接地气。金九银十,正是喜悦丰收的季节,相应的也迎来了涉土地纠纷案件处理的高发期。八月底九月初,短短的两个周,马街中心法庭集中处理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及相邻通行、相邻排水纠纷等12件,或送达、或调解、或开庭、或现场执行,通过不同方式,强化巡回办案,注重法治宣传,深入田间地头,洒下法治的种子。
  
  人民的需求在那里,我们的服务就到那里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庭工作的永恒主题。马街中心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发展理念,强化矛盾纠纷化解,构建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乡村治理模式现代化。聚焦审判执行主业,对涉及以“土地”为中心而演变的矛盾纠纷,积极总结传统民事纠纷的特点,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措施,在法律规定框架内,恰当借助乡规民约,尊重善良风俗和社情民意,创新司法为民及调解工作方法,力求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纠纷。创新落实马街中心法庭“三不传”“五就地”工作模式,真正做到“农忙时节不传、老弱病残不传、边远山区交通不便不传”,而是采取“就地立案、就地送达、就地调解、就地审判、就地执行”的工作模式,把司法为民工作落到人民实际需要处。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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