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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有毒生活消费品 你中招了吗?

2022-03-16

  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酒水、食品、保健品等大众生活必需消费品市场迅速扩大,市场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琳琅满目的商品,但却总有一小部分伪劣假冒甚至有毒有害商品鱼龙混杂其中,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出售铝残留量高于国家规定值的油条、包子

  2021年3月起,周某某在北京市通州区某镇经营早点摊位,经有关部门对其制作完成尚未销售的食品抽样检测,油条的铝残留量为339mg/kg,小笼包的铝残留量为1880mg/kg,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值(≤100mg/kg)。通州法院经审理后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提示

  油条、包子中铝超标,是因为其中添加了明矾,明矾(十二水硫酸铝钾)是一种无机物,广泛用于工业领域,可作为膨化剂使用,炸油条等油炸面制品时,在面粉中加入小苏打再添加明矾,会加快二氧化碳产生,加快膨化速度,可以使油条等食品更加香脆可口,但铝的残留量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值100mg/kg。如添加过量,长期或大量食用可导致铝中毒。

  法官提示民众应前往正规早餐店或政府指定摊点就餐,减少油条等油炸食品的摄入量,如遇到有问题食品,可在保留证据后,及时向有关卫生执法部门反映。

  出售添加有国家明令禁止成分的保健品

  2021年6月起,张某在担任通州区某大药房店长期间,通过非正规渠道购进某某性保健品并私下销售,后被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3盒尚未销售的上述保健品,经检测,均含有不能在保健食品中添加的物质西地那非。通州法院经审理后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法官提示

  西地那非属于西药成分,使用剂量、适用对象及禁忌都需要遵从医嘱,消费者擅自服用可能严重危害身体健康,导致生命危险,是国家明令禁止在保健食品中添加的药物成分。

  法官提示广大消费者在服用保健品、药品时,应通过正规渠道接受服用建议,并选择正规商家和医院购买。如遇产品质量问题,及时向有关机关举报。

  制作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

  2020年9月起,王某未经相关酒厂许可,在北京市通州区雇佣多人利用散装白酒和价格低廉的白酒混合后灌装带有“天之蓝”“梦之蓝”“泸州老窖”等具有注册商标的白酒,侦查人员现场查获数百箱上述白酒,经认定,扣押的白酒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价值共计54万余元。通州法院经审理后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王某等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法官提示:

  制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不仅侵犯注册商标权人的利益,也会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甚至可能会侵犯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部分散装白酒和价格低廉的白酒存在食用酒精勾兑的风险,饮用过量,可能给身体带来不适。此外,用于制作假冒白酒时使用的酒瓶一般来源于废品收购站,对空酒瓶消毒不到位易引发卫生问题。

  法官提示在购买白酒时,一定通过相关品牌的官方渠道或者其他可靠渠道购买,一旦发现白酒存在问题,要第一时间维权,打击假冒白酒的生存空间。

[编辑: 杨骁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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