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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广通中心法庭“巡回审理”暖民心

2020-08-14 来源:法治快报网
  法治快报网 “法者,天下之公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离不开法治的有力保障。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而公开是促进公正的宝贵阳光。
  
  为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禄丰县人民法院广通中心法庭主审法官决定趁着巡回审理的机会在一天之内开庭审理两个案件,分别是马某某、合某琼、合某芬、合某兰与杨某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以及赵某某与张某离婚纠纷一案。
  
  案例一
  
  原告马某某与被告杨某某原系夫妻关系,原告合某琼、合某芬、合某兰系原告马某某的女儿。2016年,原告马某某与被告杨某某因夫妻感情破裂经禄丰县人民法院判决后双方离婚。
  
  判决生效至今,被告杨某某一直长期无理非法占用原属四原告所有位于黑井镇的两处房屋,经原告多次请求拒不返还,为此四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具状提起诉讼。
  
  案例二
  
  原告赵某某与被告张某经人介绍认识后结婚,因婚前双方不够了解,婚后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加上两人分居至今已三年,2018年7月原告曾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判决双方不准离婚,现原告以婚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为由提起了离婚诉讼。
  
  考虑到两个案件的当事人的特殊情况:返还原物一案的原告马某某已年逾古稀,行动不便;离婚纠纷一案的被告张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已年迈。
  
  为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2020年8月7日一大早,禄丰县人民法院广通中心法庭的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一行四人经过两个小时的颠簸来到距离广通镇36公里之外的黑井镇开展巡回审理。
  
  刚到镇上,主审法官就马不停蹄的赶到返还原物一案的原物所在地,查看需返还的原物基本情况,了解双方当事人居住现状及相关情况。
  
  “现在开庭……”下午两点随着法槌敲响,两个案件分别依次进行开庭审理。在法官的主持下,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秩序井然,旁听群众认真观看、仔细聆听,详细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及适用的法律规范,本次巡回审理给当地群众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案件也将择期宣判。
  
  巡回审理既“为民、便民、利民”,同时也帮助当地群众进一步认知法律、参与司法。这些“看得见的正义”、“摸得到的公平”,让当地群众深刻了解“阳光司法”的意义。
禄丰县人民法院供稿

[编辑: 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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